看全国十地政府采购如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江苏省:留采购份额免投标成本
2月25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核心内容如下:
1)加大对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
鼓励采购人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优先选择小微企业
在省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名单标注小微企业,鼓励采购人执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时优先选择小微企业供应商。
3)免收投标保证金
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原则上免收投标保证金,切实降低其投标成本。
4)给予履约支付支持
鼓励采购人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时,减免收取履约保证金、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5)鼓励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
6)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或者纸质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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