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全国十地政府采购如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北京:鼓励非公开招标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采购力度
2月26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针对非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
1)各单位可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确保评审专家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隔离”相关规定。
2)鼓励实行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鼓励各单位根据适用情况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减少人员聚集,缩短采购周期。对于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类项目,可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2月7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核心是疫情期间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
1)采购人执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时,原则上应优先选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2)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鼓励采购人与中小微企业签合同时,减免收取履约保证金、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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