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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机动车环检机构为利益作弊严重

作者: 发布于:2015-05-07 17:51:4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地方环保部门在对环检机构进行验收时,主要关注场地、人员、资质材料等问题,对设备考核的内容较少,无法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考核。


  从检测方法与标准制定、检测设备生产制造、环检机构批复建设、检测设备计量检定、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环保验收检验委托,到最后给车辆发放绿标,“表面上尾气检测法规标准全、监管环节多,其实法规标准杂乱无章、各级政府监管无力。”颜梓清说。


  姚圣卓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对于在用汽油车的尾气检测方法主要包括双怠速法、简易稳态工况法、简易瞬态工况法等。“在这些方法中,只有简易瞬态工况法的检测结果与新车型式认证的标准相同,均为克数值,而其他检测方法的检测结果为浓度值,与新车不具备可比性。”


  姚圣卓还指出,柴油车对空气污染贡献最大的是颗粒物和氮氧化物,但是目前对柴油车尾气检测采用的自由加速法和加载减速工况法对这两项污染物均未检测,只检测烟度值。“各地区选用不同检测方法,各地区之间排放数据不具备可比性。”


  加强数据质量监管,建立超标车数据库


  要全面清查检测设备,将对环检机构的监管改为对检测数据质量的监管,打破检测认证机构的垄断


  2014年10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等12部委联合发布《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提出要强化在用车监管。方案要求,健全OBD(车载诊断系统)管理制度,将排放记录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对排放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


  方案还要求,2015年起,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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