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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或将取消营运证 官方首次发声

作者: 发布于:2016-09-19 16:57:13 来源:中国皮卡网

   今年年初,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了皮卡进城试点的相关政策,皮卡用户对于该项政策可谓是一片欢呼。随着今年上半年各省详细的相关政策正式公布之后,9月重庆市也正式发布了有关皮卡进城解禁的相关政策。值得注意的是重庆市是首个试点省份之外的直辖市,对于国内皮卡解禁的相关政策有着积极地促进作用,也让人们对未来全国皮卡进城解禁充满了信心。

 

 
  皮卡进城解禁是皮卡车型在国内汽车市场发展过程中重要的里程碑,但是针对国内的皮卡车型而言,单一的进城解禁还远远不够。由于皮卡在国内的特殊属性,导致该类车型经常还会遇到是否需要办理营运证等一系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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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近日,笔者从国家交通运输部网站获悉,未来皮卡或将正式取消营运证。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征求意见稿)》(下文称《道条(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使用低速货车和总质量为4500kg以下的载货汽车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同时,交通部将根据本次《道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情况,会同公安部进一步研究论证取消低速货车和轻型货车普通货运经营许可的可行性,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出台,更好地促进道路货运业健康发展。
 
  虽然相关部门仅是针对取消部分车型的营运证进行收集意见和论证,不过未来国家正式取消低速货车和总质量4500kg以下的载货汽车的营运证对于国内的皮卡、轻卡、微卡以及微面有着积极地促进作用,尤其是皮卡和轻卡车型。
 
  目前,国家对于营运机动车和非营运机动车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随着国内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该系列政策凸显出大量的不足。营运机动车是指从事以赢利为目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非营运机动车则需满足下列条件:1、仅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经营许可或者个人生活服务的或者仅在工矿区域内使用货运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的;2、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000千克的自有货运汽车为本企业生产流通服务的;3、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000千克的自有货运汽车运送自有货物的。
 
  针对皮卡车型而言,目前没有严格标准的条例判定其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多数情况下用户碰到相关的运管职能部门也只能是叫苦连连。同时,如果用户为皮卡车型办理相关的营运资格就需要面对一系列复杂的手续流程,包括是否需要挂靠到相应公司、每年两次的季审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等。
 
  未来国内正式取消皮卡营运证之后,无疑会给国内的皮卡用户带来真正的实惠,为国内的皮卡用户带来真正的便利,同时也将有利于国内物流运输行业的发展,尤其是中短途运输和城市物流等。除此之外,皮卡进城解禁以及取消皮卡营运证将会促使国内的皮卡车型快速的腾飞,使皮卡真正成为深受国民欢迎的多功能实用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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