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每辆车最高补贴2万元 又一城市印发促进新能源车推广措施
6月1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公布《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对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实施财政补贴;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等政策措施。这是又一个重要城市对新能源车推广发布促进措施。
不过本措施只适用个人消费者,不适用企业和单位用户。
对于《若干措施》,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后,哪些人可以申请?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一)符合现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人。
(二)不符合现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下列申请人:一是非深户籍人员可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二是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标;三是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明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
二、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具体指什么?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个人名下仅有1辆粤B牌小汽车或仅持有1个有效的深圳小汽车指标,可增购1辆纯电动小汽车或1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三、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可享受补贴政策的具体标准?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一)在深圳市新购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二)在深圳市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三)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四)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四、什么是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什么是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什么是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若干措施》将补贴对象分为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三类。一般来讲,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是指售价在20万元以上的车型,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是指售价在16万元以上的车型,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是指售价在15万元以下的车型。同时,车型还须符合《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财政补贴申领工作指引》中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具体车型对政策的适用情况请详细询问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并予以确认。
五、综合使用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能否叠加享受?能否与其他汽车消费补贴叠加享受?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财政补贴”与“置换更新财政补贴”可叠加享受。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牌的个人消费者,最高可享受一次性财政补贴4万元。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财政补贴”与“置换更新财政补贴”不影响市、区其他汽车消费(券)补贴享受。
六、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财政补贴如何申请?何时能申请?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一是申请人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取得有效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二是申请人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使用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三是申请人通过i深圳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或建设银行CCBgo小程序登录”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申领平台”在线填报申请信息。
由于“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申领平台”正在开发调试,预计2020年7月15日后申请人可在线登录填报申请。
七、个人办理财政补贴申请业务是否需要缴纳手续费?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不需要。申请人办理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财政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八、何时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能享受财政补贴?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在深圳市新购且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在2020年6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小汽车可享受财政补贴。
附件:《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及《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允许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所需指标在深圳市2020年度新增小汽车指标中落实。暂停实施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及外国人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限制。
二、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
对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或仅持有1个有效的深圳小汽车指标的个人消费者,将其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扩大为纯电动小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三、对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所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四、对个人置换更新新能源小汽车实施财政补贴
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置换更新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置换更新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所置换更新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五、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力度
在全市路内停车位,新能源汽车每日免首2小时临时停车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包括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临时停车费。
六、其他
本文件自2020年6月7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文件有效期届满后,上述政策措施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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