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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刘汉如:实现节能减排 换电、甲醇等四方面缺一不可

作者:张静 发布于:2020-05-25 16:55: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官方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汉如,为2020年全国两会带来了四个建议,内容涉及换电电动重卡、氢能重卡、甲醇重卡、渔船油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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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刘汉如代表提出的四个建议内容:
 
  一、关于大力推广换电型电动重卡的建议
 
  刘汉如认为,相比传统柴油和天然气重卡,换电型纯电动重卡不仅真正实现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零排放,而且,运用3分钟电池快速更换及“车电分离”运营方式,一举克服了充电重卡运营效率低和初始投资过高的痛点,使电动重卡在短倒运输场景下全面替代传统柴油和天然气重卡成为现实可能,真正实现了“节能减排”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刘汉如说,大规模推广应用换电型纯电动重卡,既具备了现实条件,又对解决环境污染、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刘汉如建议:
 
  1.将电动重卡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列入城市规划,在车辆运行线路及核心物流枢纽位置提供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
 
  2.协调电网企业,对电动重卡充换电配套设施提供低成本的电力接入保障,并适当提供专用充换电配套设施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3.保障电动重卡的新能源车辆牌照发放,并保障为当地电动重卡资产持有企业和运营主体提供合法的运营资质;
 
  4.针对电动重卡推出优先路权政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动重卡不限行、不限号、高速过路过桥费减免、建立绿色交通示范运营区等;
 
  5. 完善相关国家标准,提高新能源重卡的质量利用系数,增加载质量(准牵质量)2~3吨,以补偿电池自重带来的货运量减少损失;
 
  6.协调推动港口、钢厂、矿山、城市渣土运输、城市环卫等企业在旧车淘汰更新时优先使用电动重卡,并向换车主体提供置换补贴。
 
  二、关于推动甲醇燃料在重型柴油机上应用的建议
 
  刘汉如认为,甲醇作为燃料的条件已经非常成熟,并且在甲醇汽车试点中取得了全面的成功,2019年3月由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八个部位联合发文《在部分地区推广应用甲醇汽车的指导意见》,为甲醇的应用指明了方向,但是在实际推广应用的落实过程中仍然遇到很大的困难,主要体现在:
 
  一是主管单位缺位。甲醇在我国尚未取得作为燃料使用的合法性,甲醇的加注、运输、储存和管理等环节还有很多掣肘之处。
 
  二是缺少标准支持。甲醇汽车不能纳入汽车公告,主管部门难以施行规范管理。
 
  三是关于甲醇燃料的正面宣传不足。长期以来,由于甲醇仅作为化工原料,更由于历史上曾出现不法商人误将甲醇兑成酒水致人受害的情况,让人闻甲醇而色变。事实上,多年的甲醇汽车试点已经充分说明甲醇作为燃料只要科学规范使用,完全不会有问题,但依然有人存有偏见。
 
  刘汉如建议:
 
  1.尽快确定甲醇的燃料属性,将其纳入燃料能源体系之中,并指定专门部门主管,为甲醇汽车的推广应用提供合法、合规使用的依据。
 
  2.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甲醇作为燃料应用的有关标准,让甲醇在应用中有标准可参照,应用中也便于监管。
 
  3.在条件合适地区为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提供方便。加注站建设是甲醇燃料推广应用的重要环节,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加注站系统增设甲醇加注装置,以方便甲醇燃料的应用。
 
  4.做好甲醇知识的科普工作。甲醇作为车用燃料是很安全的,而且甲醇溶于水,一旦发生意外,可以用水扑灭。即使泄漏到地面或水体中,也可以很快被自然界中微生物降解,对环境很友好。充分发挥国家媒体的强大宣传作用,以消除人们对甲醇的误解,并普及科学使用的规范。
 
  三、关于扩大氢能示范区域及鼓励氢能重卡跨区域运行的建议
 
  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近年来,国家一系列政策规划都将氢能发展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同时,地方政府和企业也都在积极探索氢能产业发展,初步形成了包括制备、储运、应用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形成了以北上广为中心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主要氢能产业集群,并逐渐辐射到周边地区。
 
  相比氢燃料电池乘用车,我国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领域更具优势和潜力,尤其是在长途重载运输领域潜力巨大。重工业企业,如钢厂、电厂、煤化工企业等,其原材料及能源运输具有载重量大、路线固定、运输距离长等特性,通常这些企业也大多位于污染严重的区域,而氢燃料电池重卡能量转化效率高、氢气补给时间短且无任何污染物及碳排放,恰恰是其优势所在。同时,长途重载运输重卡占据我国重卡市场保有总量相当大的比重,如果这一领域有更多的产品替换成氢燃料电池重卡,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越来越多的重工业企业布局氢能,以及全球对氢燃料电池重卡研发和推广力度的加强,再配合更多加氢站的规划与建设,氢燃料电池重卡助力重工业企业脱碳运输的时代正在加速到来。为更好地迎接脱碳运输时代的到来,加快推动我国氢燃料电池重卡产业发展。
 
  刘汉如建议:
 
  1.进一步扩大示范城市范围。尽量涵盖不同特色区域,不仅限于经济发达、氢能产业基础好的区域,氢气禀赋好的地区和重污染地区也需要重点考虑。
 
  2.鼓励氢能重卡跨区域运营。重卡在实际应用中多存在跨市甚至跨省运营的情况。在试点城市政策实施以后,可能存在试点城市造车/上牌,但部分甚至大部分运营区域在试点城市之外的情况,因此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车辆购置奖励(补贴)在制造地领取;二是车辆实际使用地结合节能减排方面资金给予运营补贴;三是车辆异地运营的里程计入补贴运营里程内;四是适时推出氢能车辆高速通行费减免等路权优惠措施,在一定区域内建立高速氢走廊,引导和鼓励有技术实力的企业提前布局大功率、低氢耗、长寿命的氢能重卡产品。
 
  四、关于在浙江舟山六横开展渔船油改气试点项目的建议
 
  项目内容为,将舟山六横渔船的原柴油动力更换成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动力或者天然气单燃料动力。
 
  试点项目由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等四方合作共同完成,其中中海油气电集团协调保障天然气量、价的稳定供给;中集安瑞科提供成熟可靠的船舶油改气技术;华菱星马汽车集团提供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发动机;六横管委会给予地方政策支持。
 
  船舶油改气后,能够有效减少船舶污染物的排放,达到船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同时,借助天然气燃料的经济性增加渔民的经济收益。
 
  该项目获得成功后,将分为三年对舟山、宁波象山、台州等地区约10,000艘渔船进行油改气,进一步扩大领先技术的经济效果和惠民政策的落地。后续,还计划逐步将这一项目推广到浙江全省,深化渔船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和安全水平,在浙江全省渔业内构筑“新绿色经济”。
 
  该项目符合国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水运绿色发展的精神,符合广大渔民的切身利益,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且具备了试点的主客观条件。
 
  刘汉如建议:
 
  1.国家相关部委同意四方(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在舟山地区开展渔船油改气试点工作;
 
  2.由于LNG动力渔船示范项目建设投资大,又具公益性、环保性,国家相关部委改变原有直接油补的方式,减少燃油补贴、增加燃气补贴,在LNG动力渔船新建、改造项目上给予财政支持。同时搭建金融信贷平台,试点渔民小额贷款,完善金融支渔机制。
 
  3.国家相关部委在LNG加注船、岸基式加注站方面给予财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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