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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吉利李书福:税收政策调整有利汽车产业发展!

作者:葛胜征/整理 发布于:2020-05-20 14:04: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5月18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公布了2020年全国两会的三项建议:《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 并实现中央与地方共享》、《适度放开“禁限摩” 科学规划城市摩托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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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以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李书福今年是第18次走进全国两会,每年两会他都会提出极具行业长远眼光又具有可操作性的议案或提案,其中大部分与他关心的汽车行业有关,今年也不例外。三个建议中两个与汽车发展有关。
 
  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

  在《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建议中,李书福表示,在诸多制约因素中,汽车行业税收制度成为地方提振汽车消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重要障碍。目前我国汽车领域主要涉及的税种,地方政府获益偏低。汽车购置税和消费税均为中央税,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仅有车船税为地方税且占比微乎其微。地方在快速增加的汽车销量中没有获得收益,相反却承担着汽车保有量快速膨胀后的交通拥堵成本和道路、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投入成本。
 
  为此,他建议:一、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为50%:50%。这将有力缓解各地方政府“三保”(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压力;同时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为拉动汽车消费创造条件的积极性,加大对城市道路、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解决城市道路拥堵和停车难等问题。同时,用车环境的持续改善,将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带动汽车行业以及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增长发展。
 
  车辆购置税的使用,应体现税种特征性和功能性。建议将调整后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汽车企业新技术研发以及促进汽车消费。在消费层面,将调整后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持续推动 “汽车下乡”政策,落实相关汽车消费补贴措施,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中国汽车消费市场潜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挖掘和释放。
 
  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 并实现中央与地方共享
 
  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根据现行的消费税政策,除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外,其他小汽车均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生产企业垫付消费税导致汽车生产企业资金大量占用,影响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不利于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汽车消费税目前为中央税,地方受益微薄,相反却承担着汽车消费快速增长后的交通拥堵成本和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投入成本。
 
  为此,李书福建议: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由目前的生产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并建议中央与地方“五五共享”。减少生产企业流动资金的大量占用,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将资金投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从而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消费税后移,将部分税收留在地方,可以有更多资金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活消费活力。
 
  适度放开“禁限摩” 科学规划城市摩托车行驶
 
  摩托车产业是出行产业的一部分,摩托车工业的发展为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并为汽车工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和技术创新灵感。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实施“禁限摩”的国家。国内各地实施 “以禁代管”一刀切的做法,极大地抑制了摩托车行业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及结构优化,对摩托车出口及国内销售造成巨大影响。摩托车通行效率高、道路占用资源少,适度放开“禁限摩”,科学对待城市摩托车行驶,拉动摩托车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中国摩托车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很有必要。
 
  因此,李书福建议为此,提出如下几方面建议:

  一、试点部分城市恢复摩托车上牌及通行,制定摩托车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在制定交通道路管理政策时,制订摩托车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发挥摩托车的长处,实现城市交通多元化,提高通行效率。采取限量上牌的方法,对合法两轮车上路予以总量规划和控制,确保四轮与两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构成比例合理科学,以达成道路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二、重新制定摩托车驾照考试等级,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和营运摩托车的管理。根据摩托车排量级别的不同,有必要可实施摩托车驾照分级制度。对营运性摩托车(快递、外卖)核发专用牌照,由经营主体统一管理,承担培训及管理责任,把运营性摩托车和个人用摩托车分开管理。
 
  三、 鼓励摩托车相关企业在新能源暨摩托电动化方向加大研发力度,出台全国统一的电摩上牌政策。建议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电动车新国标)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改变电动车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超标车"乱象,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并参照新能源汽车的方式给予上牌补贴,或实施差异化的车辆注册上牌以及保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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