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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今年拟推广1万辆甲醇汽车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9-07-19 19:27: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汽车消费市场 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根据该通知,贵州省拟通过14项措施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潜力,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求。
  
  一、2019年贵阳市号牌发放量在2018年基础上增加30000个以上,并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适时取消小客车专段号牌摇号。
  
  二、年内推广使用甲醇汽车10000辆。
  
  三、从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汽车必须符合国六A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汽车都必须符合国六B标准。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制定相应补助政策。
  
  四、新增和更新的中心城市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
  
  五、今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在全省开展应报废车辆联合执法行动,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强制报废。
  
  六、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七、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严禁黄标车(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转入贵州。
  
  八、推广实施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
  
  九、制定实施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和停车费优惠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
  
  十、制定实施建成小区停车位改造方案,确保新建小区按户均1:1比例配置停车位,规划建设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2019年10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制定实施农村停车场规划建设方案。
  
  十一、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推行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十三、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汽车消费信贷,创新汽车金融产品。
  
  十四、将相关政策落实纳入12315维权电话受理范围,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舆论引导、消费监测和重点工作督查,促进汽车消费平稳健康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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