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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新能源采用“互联网”思维众筹建桩

作者:郭晨 王凌方 发布于:2015-08-06 09:39:35 来源:新京报

  北汽新能源汽车销售总经理张勇认为,众筹建桩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思维,其成功之处有三点:一是资源整合。发动社会力量建桩,可以有效解决以往成本高、规划不科学等问题;二是注重用户体验。选择市民经常出行的目的地建桩,有效提高充电桩使用效率,并且有专门的第三方服务应用,自助充电十分方便;三是共赢模式。实现业主、投资人和政府的三方共赢,相比以往自营模式极大提升办事效率。
 
  ■充电服务费诱惑力不大
 
  尽管充电桩众筹的优点很多,但在推广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在现在的众筹模式下,一般充电桩运营商会将充电服务费以一定比例分成给场地提供商。但因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只有少数几个省市允许收取充电服务费,并出台收费标准,更多地方还没有放开。使得“众筹建桩”模式无法在更多的地方推广应用。
 
  另外,对于充电服务费的分成,一些场地提供商根本不放在眼里。孙大治告诉记者,现在因为充电桩使用的频率并未出现高峰,对充电桩需求程度还没有放大,致使一些场地提供商受益不大,并且北京市允许一度电征收8毛钱服务费,充电桩多为快充桩,半小时至一小时就能充满,场地提供商从中获利并不多,也是使得场地提供商不看重分成的原因之一。
 
  因为充电基础设施的盈利模式还不明朗,也有一些充电运营商并不愿意选择众筹模式建桩。北京富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宁告诉记者,现在富电公司经营多处充电站,但没有一家是采用众筹模式建设的。对于众筹模式,唐宁表示未来富电并不会选择这种方式建桩,他认为这种方式在北京等大都市的操作空间有限。
 
  ■基础建设的补充手段
 
  相比唐宁的看法,孙大治的观点更为乐观。但他也承认,目前充电桩众筹的经营方式只是一种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充手段。这种手段未来能不能成为充电桩建设的主流方式,还依赖于整个社会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与充电桩盈利能力的提高,现阶段更多企业采用自建自营方式,可能更多是从简化管理程序角度上考虑的。
 
  随着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出台预期加强,在技术标准、建设标准、用地政策、用电价格及社会资本参与方面将细化,有望解决基础设施配套落后局面,消除消费者购车的“里程焦虑”困扰,进一步打开私人消费空间。对此,孙大治告诉记者,无论是众筹建桩还是自建自营,寻找一种切实可行、多方共赢的盈利模式最为重要,否则任何一种模式都是无源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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