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对新能源车实行积分管理
作者:葛胜征 整理 发布于:2016-09-23 09:53: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日前,从工信部传来消息,工信部对《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 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强调,要建立企业履行燃料消耗量 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失信企业“黑名单 ”制度。对不履行承诺内容的失信违规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 ”并公开曝光,并在市场准入、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货物通关等方面,对违规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征求意见稿编制的主要思路为,对乘用车生产企业同时提出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与新能源汽车生产比例达标两个考核指标要求,设立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两种积分,根据是否达标情况形成燃料消耗量正、负积分和新能源正、负积分。
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转让给其他企业或自身结至下年度使用,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仅允许交易,不许结转。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必须用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冲抵平衡。
积分交易由企业间自主进行,交易完成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协议。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积分平台进行积分划转、变更,对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核实,并对不购买积分 的不达标的企业、冲抵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处罚,采取暂停油耗超标车型公告,仍未平衡的,逐步增加暂停车型品种,同时纳入失信企业管理等处罚措施。
此前,据媒体报道,财政部对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一些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部分车辆未销售给消费者就 提前申报补贴,不少车辆领取补贴后闲置。对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 股份 有限公司及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五个骗补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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