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哪些地方举行汽车协议供货招标?
作者:贺良雁 发布于:2020-09-08 16:29: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公务用车大部分都是零散采购,协议供货因为有规模效益、采购效率高、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等特点,成为中央以及全国各地很受欢迎的一种采购形式。
对汽车厂商来说,汽车协议供货相当于一张入场券,只有成为入围供应商,才能被采购单位采购。
那么,中央以及全国各地何时启动新一期汽车协议供货?如何成为入围供应商?汽车协议供货涉及哪些种类?就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梳理了中央以及部分省市下半年“汽车协议供货”的大体时间,供各汽车厂商参考。
中央国家机关
2019年10月14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2019-2020年汽车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
协议供货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着手制定新一期实施方案。新一期汽车协议供货将于下半年举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乘用车和客车入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9年8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乘用车和客车补充入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此次协议供货有效期为三年。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有可能会有新车型补充入围。
公安部
2018年5月-8月,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发布了两大警用协议供货项目,分别是2018-2019年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和2018-2019年度警用装备协议供货的公告。
两大警用协议供货有效期都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警采中心即将开始新一轮的协议供货,希望各汽车厂商抓住机会,进入新一期协议供货入围名单中。
北京市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于9月4日发布了“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2020年9月21日。资格预审结束后,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近期发布“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协议供货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湖北省
2019年,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年度协议供货入围招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公布了2019年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名单。协议供货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今年湖北省的汽车协议供货招标大概在10月之后。
广西
2018年1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公告,对“2019-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及区内部分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协议供货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广西新一期的汽车协议供货将在今年年底举行,汽车厂商要关注。
江西省
2019年3月,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19-2020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协议供货有效期: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据了解,江西省新一期的汽车协议供货应该在今年10月份举行。
江苏省
2019年6月21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举行了“2019-2020年度江苏省省市联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汽车协议供货项目”公开招标。
协议供货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据了解,江苏省新一期的汽车协议供货将在今年年底举行。
浙江省
2020年8月12日-13日,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2020-2021年度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汽车馆)项目”公开招标。
协议供货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山西省
2020年6月16日,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山西省2020-2022年车辆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协议供货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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