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刺激乘用车消费 以旧换新可享4000元补贴
作者:王骁 发布于:2020-06-22 09:16: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漳州关于促进乘用车消费活动的通告》,宣布漳州市民购买汽车可享受现金补助。
购新车每辆补贴3000元
《通告》要求,消费者在漳州市购买乘用车,包括轿车、小微型客车、小微型面包车、旅居车、越野客车、多用途货车(皮卡)等主要用于乘坐的汽车,所购的裸车单价不少于50000元(以发票开具金额为准),且在本市上牌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给予每辆3000元补贴。
其中,单个消费者限申报一次、最高不超过5辆,补贴总额不超过15000元。消费者为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的,需于6月16日前在漳州市完成注册登记。
以旧换新再享1000元补贴
除了对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外,《通告》中规定,凡是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于活动有效期内在本市报废注销或售出本消费者原有旧乘用车的,可以再获得一次性1000元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置换补贴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漳州号牌;仅报废或过户原自有车辆、未购买新车的,同样不能获得补助。
刺激汽车消费,恢复汽车市场活力是今年汽车行业的重要议题。此前,已有佛山、广州、珠海、上海、天津、四川、海南等约26个省市地区发布了购车补贴、置换补贴、汽车下乡补贴等相关政策。对于释放汽车消费需求、改善汽车消费结构、降低车辆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兼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6月例行发布会上也表示。当前应重点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推进家电、汽车等更新置换和回收处理,顺势而为促进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完善提升。这意味着,未来还会有更多的省市地区颁布落实购车、置换等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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