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1161万元 宁德欲采购129辆纯电动汽车
作者:王骁 发布于:2019-10-15 16:05: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0月14日,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发布纯电动轿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拟对公司原有的129辆V5纯电动汽车进行换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161万元。
采购车辆仅限本国产品
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宁德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原有的129辆V5纯电动汽车主要应用于城市巡游出租车辆道路运输。本次换购主要是为了淘汰长期运营后出现电池损耗的旧批次车辆,属于正常的更新换代。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技术参数方面,本次换购车辆的技术要求与之前相差不大,采购车型为长不低于4500 mm,宽不低于1700mm,高不低于1450mm,轴距不低于2650mm,限载5人的非改装纯电动轿车。整车要求设计美观大方、新颖。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产品,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车厢内外噪音应符合国家标准。可在福建宁德取得巡游出租车车辆道路运输证。
电机系统上,要求采用永磁同步驱动电机,最大功率不低于85KW,最大扭矩不低于250NM。电池系统采用三元锂电池,电池温控系统,整车电量不低于45KWh,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低于400公里,并带有直流、交流充电插口。动力电池组质保5年或行驶里程60万公里;保修期内,正常使用电池容量或续航里程低于70%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必须免费修复或免费更换,指标恢复到出厂的95%以上。
供应商需关注换购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本次项目为换购,而非直接采购车辆,招标文件对换购方式及采购价格做出了规定。首先,规定明确要求,换购的每辆车最高限价为9万元。其次,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是中标方扣除原有回收车辆价值后的报价,如原有车辆未按时给到中标方,价格作废。
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强调,每辆车的最高限价就是扣除回收价格后的价格,只要扣除后价格不超过9万,供应商就可参加投标。同时,对于文件中描述的“价格作废”这一情况,工作人员解释,采购需求均是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的,做出这一要求可能出于采购需求较为紧急等原因,需要避免可能对采购进度造成影响的因素。文件中要求,原有的129辆V5纯电动车辆需要由中标方协调电池厂家等相关部门回收,如果这一过程被耽搁,采购项目也无法及时完成。因此规定如果原有车辆未按时给到中标方,价格作废,供应商需特别关注这一点。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投标信息
本次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08:00 至 2019年10月21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为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直接到采购人公司办理,或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汇款至采购人公司账户异地办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05日下午15:00,并将于2019年11月05日下午15:00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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