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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国外公务用车管理:公车一律禁止私用

作者: 发布于:2016-05-12 10:27:5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德国 公车少人用
 
  根据规定,德国联邦政府的总理、部长和国务秘书均配有专车,各部门也配备一些车辆,以方便公务出行。但由于使用公车要求严格,政府工作人员常选用公共交通、出租车或私家车作为出行工具。
 
  负责联邦政府管理工作的内政部发言人约翰内斯·迪姆罗特介绍说,理论上讲,政府部门任何职位的工作人员均可申请使用公车,但须提出具体且合理的理由。
 
  德国联邦政府1993年出台《联邦管理中的公务用车使用指导方针》就哪些人可以以及怎样使用公车作出了具体规定。联邦总理、部长、国务秘书配备的专车可以私用并搭载非本单位人员,但需按相关规定缴纳一定费用。
 
  而一般公务用车则有着更加严格的使用规定:若非公务需要,工作人员上下班不得使用公车接送;非本单位者无特殊理由不许搭乘,如确实需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搭乘者还须签下免责声明。
 
  联邦政府的每辆公车都配有一本行驶记录簿,用于记录每次出行的详细信息。管理部门会定期检查记录簿,并将其保留6年。一旦发现违规,将依违规严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与联邦政府类似,地方政府在公车管理上也出台了类似规定。如下萨克森州的公车管理指导方针中明确指出,部门在确实必要时方可采购公车,且购置时需将能耗及环保因素考虑在内。公务出差时,只有使用公车比使用其他交通工具更经济、更便捷时方可使用。司机要如实记录车辆使用情况。
 
  “繁琐”的规定使大部分德国政府工作人员放弃使用公车出行。迪姆罗特说,政府工作人员使用公车只是少数情况,大部分人会选择社会化出行方式。对于这些人的公务出行,德国政府施行实报实销政策,不过通常只报销成本最低的交通工具费用,以实现节约。
 
  德国几年前出现过政府官员公车私用事件并引发质疑。2009年,德国时任卫生部长乌拉·施密特在西班牙度假时要求司机从德国开车去西班牙与她会合,结果公车在度假地丢失。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热议。
 
  按这名部长的说法,把公车调到西班牙是需在当地参加官方活动,这一做法并不违规。但批评者认为,让司机驱车2400公里到西班牙成本过高,实际上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反对党也因此要求她下台。
 
  该事件发生后,一些部长曾在休假时使用公车的事也被逐一曝光。虽然按规定,部长有权在付费情况下公车私用,但媒体曝光还是可能对他们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就算没有违规,德国高官们在公车私用时也会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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