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公车改革趣谈
作者: 发布于:2016-05-12 10:16:38 来源:互联网
公车改革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国家实行多年,实践表明该项举措可有效制约公车腐败,对我国公车改革具体实施过程中具有借鉴意义。
英国。英国首都伦敦下辖32个城区和一个“金融城”,人口稠密。为缓解交通拥堵,伦敦市从十年前开始,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缓解交通拥堵的措施。一方面号召市民尽量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另一方面,提高停车费用、征收城中心区拥堵费等。此外,下大力气限制公务用车也是一项重要的举措。提倡使用公交。英国很早就建立起了公务员制度,有一套相当成熟的公务车管理办法。英国政府部门有相当严格的公务用车规定,鼓励公务员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出处理公务,驾私车办公务者,费用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但需要提供相应证明。公务车辆无特权。在英国,人们见不到为方便公务车通行而实施交通管制的情况。即便是政府内阁大臣,甚至是首相的专车也没有“警车开道”、“封路让行”的待遇。公务车辆上路行驶时和普通车辆无异,均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一样挨罚。
美国。美国公车管理的主要依据是《美国联邦管理条例》,其中相关法规加起来近百页。条例规定,只有总统、副总统和各部首长可以使用公车上下班。其他联邦官员经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驾驶公车往返于单位和公交站点之间,前提是该线路没有安全可靠的公交工具或政府通勤车,且严禁搭载亲朋好友等。联邦公车管理信息系统与定点加油站、修理厂联网,总务署可以实时获取车辆行驶里程、加油数量、维修费用等信息,通过公车管理绩效评价模型,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和效益。很多公车安装有GPS,用以监视车辆的行驶路线,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美国法典》规定,联邦官员违规使用或批准使用公车,将被停职一个月甚至开除。
印度。印度政府对使用公车有严格的规定,只有内阁部长、文官中的国务秘书(相当于常务副部长)、辅秘(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政府专车。印度政府部门均使用国产车。印度总统的座车是“大使”牌国产车,档次相当于中国的夏利。印度政府在有关公务用车的规定中特别强调,政府各级官员,包括总统和总理在内必须使用国产汽车,严格禁止使用进口车。印度国产汽车绝大多数是“大使”牌,少数为“总理”牌。官员乘坐国产车是铁的规定,至今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更不敢违反,这大概同国家最高领导人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有很大关系。难能可贵的是,除了各级领导人坐这种国产车外,外国国家元首等贵宾来访,印方也一律用国产车接待。
日本。日本政府各部门对公车数量有严格限制。以总务省为例,2000多名公务员,只有52辆公车,其中24辆是领导专车,另外28辆是共用车。专车原则上只能在领导执行公务的时候使用,不可用其办理私事。而局长级别的公务员就算有公车接送上下班,也只接送到地铁站、公车站等公共交通枢纽。一般的公务员,多是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班。日本的公车,一部分由政府购买,另一部分是连人带车从出租汽车公司包租的。为提高公车的使用率,有的地方政府还几乎免费向大众出租公车。比如笠间市制定的出租公车规章就指出,出租对象为市内的公益团体,使用前1个月即可预约,费用4个小时内500日元,超过4小时1000日元,这在日本相当于几瓶水钱。
德国。德国政府官员的公车使用规定比较严格,对谁能享受公车待遇、配备什么样的车、公车私用范围等均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德国公车配备使用条例,只有总统、总理、副总理及各部部长可以配备专车。专车除满足公务活动外,在德国境内的私人活动也可无偿使用。如公车使用者因私事去国外,要承担所有费用,如油费、司机的加班与食宿费,而且这些支出要报到财政部备案。部级以下的公务员使用公车只能与公务有关,而上下班不允许公车接送。德国每辆公车都要配备车辆行程记账簿,详细跟踪记载每次出车的实际起始时间、地点、里程表公里数,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从总理专车到一般公务员用车无一例外。德国对购置和更换公车都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车数量。如果公务员违规公车私用被发现,就要补交罚款,并受到相应处分。
芬兰。芬兰公车包括三大类。首先是专车:在芬兰共和国政府各部(总统除外)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固定司机的专车待遇。其次是公车:芬兰政府办公厅负责安排18位内阁成员公务用车。政府各部办公厅主任通常掌握3辆公车(包括小车和面包车)。以政府大部财政部为例,部内有3辆公车,供3位国务秘书公务使用,但不是专车。第三种是工作关系车。这是由公家(政府机构或公司)买车,公家出汽油费和负责保险维修,但由个人自己驾驶的车,既可执行公务也可私用。使用工作关系车的人首先是工作需要,其次是要有一定级别。在拥有30多个机构的赫尔辛基市政府共有"工作关系车"约30部。
印度。印度政府规定,只有内阁部长和副部长、文官中的秘书(相当于中国的常务副部长)、辅秘(相当于中国的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中国的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政府专车。除了少数联秘因工作需要配备专车外,其他联秘要办理公务,可临时要车,有的是两个联秘共用一辆车。联秘以下的各级官员原则上一律不配车,如果确因公务用车,经批准和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临时要车,办完事立即送还车辆。
南非。南非由交通部牵头修订和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级别和工作需要,申请配备不同档次的轿车,并由个人承担一定的费用。具体做法:副处长级以下公务员只能配排气量1.6升以下的国产车;正处长至副局长级别的官员可配备排气量2升以下的国产车或进口奔驰牌、宝马牌等名牌轿车。至于正局长以上的官员,不论什么级别,在购车时需自己支付1/3左右的购车款。车子越好,自己交的钱就越多。(睢宁县纪委王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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