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汽车销量181万辆 新能源车遭遇滑铁卢
作者:张静 发布于:2019-08-12 16:45: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8月12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了7月汽车工业产销数据,没有任何意外出现,国内车市的销量依然继续下跌,可喜的是,同比降幅有所收窄,可以说国内汽车市场出现了一定的回暖。
7月,汽车生产180万辆,环比下降5%,同比下降11.9%;销售180.8万辆,环比下降12.1%,同比下降4.3%。其中,乘用车产销环比和同比降幅均低于商用车。
1-7月,汽车生产1393.3万辆,同比下降13.5%,销售1413.2万辆,同比下降11.4%,产销降幅比1-6月有所收窄。
为什么汽车产销的下降幅度如此剧烈?中汽协会秘书长助理许海东表示,市场低迷的主要原因是消费信心不足,目前各厂家对国六的到来准备并不充分,消费者也对国家刺激消费政策有一定的期待等一系列因素,导致大部分消费者持币观望情绪明显。
乘用车、商用车产销均下降
7月,乘用车销量明显低于上月,但同比降幅有所收窄。乘用车生产152.3万辆,环比下降4.7%,同比下降11.7%;销售152.8万辆,环比下降11.6%,同比下降3.9%,降幅比上月收窄3.9%。与6月相比,交叉型乘用车产销均呈增长,MPV产量小幅增长,销量有所下降,其他品种产销均呈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SUV销量呈小幅增长,产量略有下降,其他品种产销均呈一定下降。
1-7月,乘用车生产1150.1万辆,同比下降15.3%,销售1165.4万辆,同比下降12.8%。在乘用车主要品种中,与上年同期相比,四大类品种产销均呈下降,MPV降幅更快。
7月,商用车产销27.7万辆和28.1万辆,环比下降6.4%和14.6%,同比下降12.7%和6.4%。在商用车主要品种中,与上月相比,客车产量小幅增长,销量有所下降,货车产销均呈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客车产销均呈较快增长,货车依然下降。
1-7月,商用车产销243.2万辆和247.7万辆,同比下降3.5%和4.4%。在商用车主要品种中,与上年同期相比,货车和客车产销均呈下降。
新能源车环比下降
新能源车在车市中一直保持逆境增长,但7月也遭受了滑铁卢。
数据显示,7月,新能源汽车生产8.4万辆,环比下降37.2%,同比下降6.9%;销售8.0万辆,环比下降 47.5%,同比下降4.7%。在新能源汽车主要品种中,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环比均呈下降,其中纯电动汽车降幅更为明显。
1-7月,新能源汽车生产70.1万辆,同比增长39.1%,销售69.9万辆,同比增长40.9%,增速比1-6月略有回落,比上年同期大幅回落。在新能源汽车主要品种中,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同比保持增长,增速比上年同期依然呈明显回落。
谈到新能源汽车下降的原因,许海东回答了三点。第一,6月份新能源车处于增长态势,7月的销售压力很大;第二,新能源补贴政策发布,补贴退坡加提高门槛,消费者的购买力集中在前几个月;第三,7月处于国五国六切换期,很多厂家将国五车型低价出售,此时国五车型的性价比相对较高,从而致使很多想买新能源车型的消费者转向购买国五车型,导致新能源汽车增速收紧。
那么,什么时间汽车行业下滑趋势会有所暖和呢?许海东表示下半年新能源补贴、汽车下乡等政策逐步落实,汽车企业也会发力,汽车行业销量会逐渐升温。
中国品牌市场份额下降
7月,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占有率环比和同比均呈下降,表现明显不如上月。共销售55.3万辆,环比下降16.7%,同比下降13.3%,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36.2%,占有率比上月下降2.2%,比上年同期下降3.9%。中国品牌轿车、SUV和MPV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8.3%、48.6%和69.1%,环比和同比均呈下降。
1-7月,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455.1万辆,同比下降20.8%,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39.1%,占有率比上年同期下降3.9%。中国品牌轿车、SUV和MPV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9.9%、52.7%和75.1%,均低于同期。在外国品牌中,与上年同期相比,日系品牌乘用车销量继续保持小幅增长,德系略有下降,其他外国品牌降幅依然明显,其中法系降幅接近60%。
7月,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共销售164.1万辆,占汽车销售总量的90.8%。在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中,与上月相比,吉利和华晨销量微增,其他企业呈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北汽、奇瑞和广汽降幅居前。
1-7月,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共销售1263.9万辆,占汽车销售总量的89.4%。在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中,与上年同期相比,长城和华晨销量保持小幅增长,其他企业均呈下降。
许海东表示,中国汽车品牌销售压力大,更应该踏实销售,并且要改进整车质量,保留现有客户,提高产品竞争力。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新能源汽车“国检中心”落户武汉
下一篇:大众高管:电动汽车引爆点已经接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