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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点评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3:59:52 来源:轮语汇

  这里有两个方面值得关注。其一是地方目录的问题。此前,各个试点的城市几乎都有自己的地方准入目录,地方目录往往与中央目录有着很大的差异,甚至与中央目录有着诸多不一致。这无疑打击了中央推广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权威,也阻碍了公平竞争。此次特别指出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目录,目的即是在此。
 
  其二,关于一些地方过去存在的以市场准入换整车企业当地建厂的做法,此次政策提出了严格的限制,并措辞严厉。
 
  地方保护不除,新能源汽车市场不兴。
 
  5.奖励额度巨大
 
  此次奖励的目标是针对充电设施。政策规定:“奖励资金应当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
 
  同时规定:“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财政充电设施奖励资金交叉重叠支持同一项目。纳入奖励范围的充电设施应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显然,这个奖励资金与实施退坡机制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同时并行。
 
  以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的奖励政策为例。
 
  2016年,奖励门槛是该省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市场3万辆。如果达到这个目标,就奖励用于充电设施的资金9000万元。按照这个比例,意味着每一辆车就奖励资金3000元。
 
  这个额度对于建立充电站可能是杯水车薪,但是对于建立充电桩确实很大的支持。而对于一个城市内部的充电设施来说,充电桩的建设数量应该成为一项非常主要的内容。
 
  应该说,此次中央对于未来五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绝对是打出了重拳,而重拳出手的效果,一定是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巨大发展。如果中国的汽车企业能够很好利用这样的一个政策利好,未来崛起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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