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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

作者: 发布于:2018-09-29 11:10: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车企拿到了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资质,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长期不生产的“僵尸资质”面临清理。近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对拟上报〈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企业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将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30家企业名单上报工信部,这份清单包括华晨汽车、哈飞汽车、广汽本田、长安标致雪铁龙、重庆长安铃木等知名车企。
 
  工信部2017年1月出台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39号令)就明确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退出机制,对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工信部将予以特别公示,相关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不能保持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资质。
 
  国家发改委7月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僵尸资质”的定义:指汽车企业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但连续两年年均产量低于乘用车、货车、轻型客车1000辆,大中型客车100辆。也就是说,如果获得资质的企业没有达到该标准就有可能遭到清理。
 
  此次工信部首次针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清理“僵尸资质”,无疑是希望把滥竽充数的企业淘汰出局,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可以预计,随着补贴逐步退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没有新能源车型推出的车企会逐渐增多,这些车企的“僵尸资质”也面临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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