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成效几何?
作者:王贺/整理 发布于:2017-07-26 15:45: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新办法出台 加价卖车现象依旧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实施前,市场上紧俏车型加价销售、捆绑销售的情况屡见不鲜。舆论普遍认为新《办法》出台以后,将堵死经销商加价卖车的通道,但是《中国汽车报》记者调查后却发现,事与愿违。【点击阅读原文】
新办法实施:汽车将可网购
7月1日,商务部印发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与此同时,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退出历史舞台。这意味着,国内汽车流通领域将起新变化。新《办法》的实施,将推动汽车流通业由原来的单一品牌授权销售转向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的发展,共享和节约成为主要特征,汽车电商等互联网交易平台或将迎来机会。【点击阅读原文】
“汽车销售新政”到底能不能落实?
自商务部公示了最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之后,“买车卖车”持续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进入7月后人们也一直在等待“隔壁老王超市买车”的“捷讯”。然而在各个媒介中都具有很高人气的“汽车销售新政”到底说了什么?于我们每一个购车消费者而言,它能带来哪些变化,我们又能有何收益呢?【点击阅读原文】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难控变相加价
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点击阅读原文】
汽车新政试水“老道”销售市场
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炒的沸沸扬扬的汽车新政终于来了,7月1日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应用于销售市场,相比已经实施了12年的旧规,全新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在汽车销售渠道、打破销售垄断,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与消费者最为息息相关的当属禁止经销商加价售车及捆绑他项销售等。【点击阅读原文】
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017年7月1日,商务部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经商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点击阅读原文】
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谁最受益?
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点击阅读原文】
汽车销售新政实施 理想或难以照进现实
7月1日,久久难产的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终于如期实行。虽然时隔12年再见新规,而且对汽车销售服务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致规范,但无论汽车厂商,还是经销商,都并不买账,甚至被业界称为不是办法的“办法”。【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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