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买新车 首选新能源

作者: 发布于:2017-07-18 14:10:54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到2020年,东莞市将培育出1~3家大型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5~10家大型关键零部件企业,提升东莞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竞争力。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官网公布的《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获悉的。
 
  依据该规划,近期东莞将重点支持中汽宏远、永强汽车等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升级,打造1~2款新能源客车或新能源专用车拳头产品,同时推动各级政府、公共机构、国有企业逐年加大新能源汽车的采购规模。
 
  新增公交车出租车

  全都是新能源汽车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东莞将重点选取人流密集商业区、特色公交线路及新开辟线路,加快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从去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出租车必须都是新能源车,前者中,纯电动车的比例不得低于90%,后者中,纯电动车的比例不得低于70%且须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
 
  此外,东莞还规定,从去年开始,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纯电动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95%;国有企业则要参照上述要求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采取新建、改建、租赁充换电设施等措施,鼓励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各级政府、公共机构、国有企业逐年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规模。
 
  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东莞还将出台纯电动物流车便捷通行政策,制定物流快递专用车新能源示范方案,实施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纯电动专用车示范项目,支持本地品牌(或本地产品配套率超过70%)的新能源物流车在物流快递领域的加快推广。
 
  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

  应全部建设充电设施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充电桩的建设,根据该规划,东莞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做好公交站、大型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充电配套建设。
 
  该规划明确,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且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应低于总车位的25%。老旧的住宅小区也要结合已建停车场和道路停车位,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充电基础设施。
 
  新建的商业服务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市、镇街(园区)政府大楼或其直属的企事业单位配建的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或者最少不低于30个充电桩的标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现状
 
  目前,东莞培育了以中汽宏远汽车、迈科新能源、宜步出行、东莞中山大学研究院等为代表的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的企业(机构和平台),配套充电设施行业也涌现出了康亿创、志成冠军、易事特、光烨节能、科源新能源等一批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能力的本地企业。
 
  截至去年年底,东莞市共计推广应用新能源电动汽车约5000辆,其中电动公交车1621辆、企业通勤用车1462辆、私人乘用车约1733辆。建成配套充电站56座、充电桩约1000个,地点覆盖南城、东城、高埗等15个镇街。
 
  目标
 
  到2020年,培育1~3家大型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5~10家大型关键零部件企业、2~3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平台企业,打造3个以上行业知名品牌。
 
  在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万辆以上,重点保障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公务、私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在出租、快递、物流、环卫等领域取得较大突破。
 
  近期将重点支持中汽宏远、永强汽车等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升级,推进东莞整车制造企业与国内外大型汽车企业集团的技术及资本合作,打造1~2款新能源客车或新能源专用车拳头产品。
 
  中远期规划则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整车企业来莞投资建厂。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