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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配套政策下月实施:新政或被地方“架空”

作者:郭梦仪 发布于:2016-09-19 14:26:35 来源:中国经营报

  关于资格审核和考试的相关内容发布后,业内专家也就此展开了热议。有观点认为,考试相对地保障了乘客的利益,也便于行业监控管理;也有观点认为考试可能会将大量的驾驶员尤其是兼职驾驶员挡在门外。

 

  对此,易观智库分析师张旭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考试难易程度决定未来对网约车行业的影响程度,其应符合当前网约车司机应掌握的相关知识,不应增加难度进行市场干涉。

 

  与此同时,考试过程中更应该防范权力寻租(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事件的发生。

 

  地方新政难宽容网约车

 

  虽然部委对网约车的合法身份做了背书,但记者发现,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约车新政将网约车的数量限制和定价权交由地方政府,提出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约定。这为地方实施细则留出了数量管控和价格指导的可能性。

 

  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地方政府与各地出租车利益集团关系更为紧密,很有可能“架空”新政,导致新政从网约车的“嫁衣”变“大棒”。

 

  公开资料显示,在网约车新政公布十天后,兰州便公布了地方版细则,其中争议较大的是,网约车数量明确在3000辆左右。按照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 管理处处长张建彪的说法,这是经过测算后适合兰州本地情况的。“根据业界通用算法,出租车规模应占城市人口比例的千分之三,兰州常住人口三百多万,一百多 万的流动人口,这样算传统出租车加网约车需要一万五千两左右。按照计划,明年传统出租车将增加到一万一千两左右,留给网约车的指标就不是很多。价格方面, 没有上限和下限肯定就乱了。所以要制定一个适合兰州市的合理价格,在幅度范围之内市场调节可以。”

 

  滴滴近期对兰州的地方细则进行了回应。其表示,兰州征求意见版本细则的一些具体规定与暂行办法相违背。例如,要求网约车进行统一标识、提供出租 车发票、与出租车一样6年退出等,这在暂行办法中均找不到相关依据。而限制网约车数量、要求车型和价格必须高于出租车、由政府定价等,更是沿袭了出租车行 业数量、价格管制的思路,与以市场为主导、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的政策精神不符。

 

  不仅是兰州,济南市客管中心发布的《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热点问题11问答》也被认为将是地方网约车管理的雏形。按照其中提及的网约车与巡游车有不 同的标志,有司机认为,可能意味着未来济南的网约车要像出租车一样喷涂明显的标志。价格方面,有分析认为最初可能也由政府先确定价格,慢慢过渡到市场调 节。

 

  由于《暂行办法》中表示,“具体的实施细则由地方交管部门进行制定”,这给当地政府政策的制定营造出了宽松环境,但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部分地方出台的意见办法“扬短避长”,不利于网约车平台的发展。

 

  网约车平台可寻找更多变现模式

 

  “细则出来也没用,因为它无法适应全国各地”,互联网分析师王如晨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虽然部委为网约车新政背书,但不少地方政府更依仗当地的出租车利益集团。因此为了保护地方势力,网约车的地方细则将或多或少限制行业的发展。

  “北上广深出台政策后,新政真正的落地才会开始”,但王如晨预测,11月1日之前让各地拿出地方细则困难较大。但是,值得期待的莫过于上海的网 约车地方细则。其解释道,一方面,上海的地方细则会“定基调”,各地会效仿其进行地区细则的制定;另一方面,上海对网约车市场较为开明。盘踞上海的海博出 租车公司在多个城市运营,其需要借滴滴平台的流量和资金实力帮他们扩展区域市场,因此做法相对开明一些。

 

  其实,地方上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之间的博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网约车的营收,但王如晨表示,滴滴、Uber的合并会降低营销收成,抵消上述的 营收影响。不过网约车平台应该积极寻找新的利益增长点或者变现模式,“比如围绕汽车的社会化服务将流量变现,或者进行品类的扩张。”

 

  公开资料显示,滴滴近期除了布局租车领域之外,还在各地与出租车企业达成战略合作。

 

  其实,滴滴与出租车公司的合作早在今年5月就有所体现,比如南京中北的士、江南出租车公司等出租车企业。截至目前为止,滴滴已经和全国十多个城市的近五十家出租车企业达成战略合作。

 

  南京市出租车行业协会会长凌强表示,在保证合理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出租车愿意和网约车一起融合发展:“把前面不正当因素排除掉以后,也可以向着一个良好的关系发展。”这也能缓解目前出租车与网约车平台“相爱相杀”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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