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消防车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19 09: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张北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消防车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3120050002
项目联系人:王延超 沈洋
项目联系电话:0313-7153766
采购人:张北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张北县兴石路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5859398
代理机构: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冠垣广场6层62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7153766
预算金额:12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0月1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张北县永春南大街68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张北县永春南大街68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单位;2.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消防车生产或消防车销售)、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3. 供应商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到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和纸质版招标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采购数量:1辆
技术要求:消防车购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备注:项目编号: HBTD-Z-2016072
项目名称:张北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消防车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3120050002
项目联系人:王延超 沈洋
项目联系电话:0313-7153766
采购人:张北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张北县兴石路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5859398
代理机构: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冠垣广场6层62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7153766
预算金额:12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0月1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张北县永春南大街68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张北县永春南大街68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单位;2.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消防车生产或消防车销售)、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3. 供应商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到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和纸质版招标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采购数量:1辆
技术要求:消防车购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备注:项目编号: HBTD-Z-201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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