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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购置18米路灯车、农用车及电动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19 09: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购置18米路灯车、农用车及电动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购置18米路灯车、农用车及电动车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KLZCGK2016-6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18米折叠臂路灯作业车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销售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45万元

 

 

 

 

B

 

 

 

电动巡逻车、电动环卫车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销售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28万元

 

 

 

 

C

 

 

 

农用车(蓝牌)、农用车(黄牌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销售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25万元

供应商可投报多个分包,但仅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9月19日8时30分至2016年9月23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东营区天目山路万象城1006-23号);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5.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说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开标现场出具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垦利区财政局办公楼702室开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垦利区财政局办公楼702室开标。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黄河口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址:东营市垦利区振兴路203号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方式:13562251368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天目山路万象城1006-23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方式:0546-8223555       

八、监督单位:东营市垦利区监察局、东营市垦利区审计局、东营市垦利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九、监督电话:0546-252171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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