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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机关公车取消2108辆 车改推进中

作者: 发布于:2016-02-22 08:55:28 来源:潇湘晨报

  “实物保障的车辆主要用于保障正厅级实职领导的工作需要,划定了实物岗位配备的范围。不是对人,是在这个岗位上才能用实物保障用车。”他说。
 
  与此同时,《办法》明确了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和老干用车的7种用途:传送机要文件;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通知的重要会议和紧急任务;交通补贴区域内的专项检查、督查、考核、视察及外省来湘的公务活动;到事发现场处理突发应急事件;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之外的应急公务出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仅限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老干部公务出行、集体活动和看病就医。
 
  怎么上班

  有人选择打车、有人开始去驾校学车
 
  根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通勤用车取消,已享受了交通补贴的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区域(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岳麓区、望城区主城区、长沙县星沙镇)内乘坐公务用车上下班。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单位车辆必须集中停放在本单位办公区域,公务出行必须实行派车登记审批制度。
 
  金勇章介绍,省国土资源厅的公车改革正在有序推进,车补也已经按规定发放。目前,省国土资源厅只有正厅长及以上岗位的2名领导可使用实物保障车辆。“其他参改的人员上下班有多元方式,有的去驾校学车打算以后自己开车、有的搭同事便车、有的打车,还有的家里离单位不算远的则选择走路。”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省直机关副处级干部告诉记者,虽然车改取消了通勤用车,但一些重要会议如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的重要会议,还是可以申请应急用车,“一些比较重要的会议,单位实在派不出车的,会克服一下乘坐公交车或者打车去参加,费用由个人从所发交通补贴中自行调配。”
 
  允许租赁车辆但严禁长期固定租用
 
  公车改革取消大量公车,碰到车不够用怎么办?为保障确需的公务用车,湖南允许采用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式租赁车辆。租车车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标准执行,严禁长期固定租用。
 
  根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因公租赁车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处理突发应急事件,本单位应急用车不能满足保障的;上级部门部署的和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专项督查和工作调研;重要公务接待活动;单位集体大型公务活动;大型节会及其他特殊情况。
 
  车辆租赁费用在省直单位改革后车辆租赁费用的预留部分中支出,租赁费不能超过年初的预算总额。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等特殊任务用车,由相关部门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定制公务公车保障办法,明确租赁费用及保障渠道。
 
  邓东亮介绍,下一步,将根据省直机关公务出行的需求,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公车服务平台、定点租赁等出行保障机制,为省直机关公务出行提供规范、安全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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