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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车改重点将转向企事业单位

作者: 发布于:2016-02-22 08:14:43 来源:长江商报

   去年7月以来,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直机关车改工作基本完成,共有111家单位参加车改,1720辆公车被取消,车辆压减率达57.7%。

 
  春节前,湖北省车改办批复了17个市(州)的车改方案。春节后,湖北全面启动市(州)车改,除公、检、法等17个部门(系统)保留执法执勤用车,其他部门不得保留执法执勤用车。
 
  省直机关公车压减近6成
 
  湖北省公车改革方案于2015年6月29日正式获批,是继陕西、广东之后全国第3个获中央车改办批复的省份。2015年7月24日,湖北省召开全省公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省直机关中率先启动车改。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直机关(不含垂管系统)涉车改单位111家,共13058人参加了车改。其中,第一批69家单位从8月起计发公务交通补贴,第二批42家单位从9月起计发补贴。参改车辆共计2981台,车改后保留1261辆,取消1720辆,车辆压减率达57.7%。
 
  这位负责人说,在省直机关改革完成后,干部职工迅速适应出行方式转变,摒弃对公车的依赖心理,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效改进了工作作风。
 
  省直机关车改完成后,所有取消车辆已全部封存停驶。其中,2015年9月23日至2016年1月26日,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举办了10场省直机关取消车辆拍卖会,共拍出各类取消车辆1369辆,拍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共计7402.68万元,较评估价增值3420.4万元,溢价率达85.9%。
 
  四市已率先启动车改
 
  湖北省车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省直机关顺利完成公车改革,在全省产生了较好的示范带动效果,也为接下来推进全省市(州)公车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经各成员单位仔细审核,并报请省领导同意,省车改办于2016年1月上旬和下旬分两批批复了全省17个市(州)公车改革方案。
 
  其中,其中襄阳、鄂州、十堰、黄冈等地已召开了公车改革专题工作会议,改革工作已全面铺开。按计划,市(州)直属党政机关公车改革预计最快今年3月底可完成。与省直机关车改相同的是,市(州)执法执勤部门要参加公车改革,除公、检、法等17个部门(系统)保留执法执勤用车,其他部门不得保留执法执勤用车。同时,各地必须相仿省直机关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集中保障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17个部门及其他具有执法职能部门的工作需要。
 
  此外,各部门根据原核定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为基数,市级(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保留编制基数的60%,县级及以下单位保留编制基数的70%,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单位,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湖北省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交通补贴方面,和省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科员及以下4档不同,市州公务交通补贴一般分厅局级、副厅(局)级、县处级、副县(处)级、乡科级、副乡(科)级、科员7档。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节支目标等确定补贴层级和标准,同一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市州车改补贴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30%,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地区按相关规定公布交通补贴相应上浮,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50%。
 
  企事业车补方案预计各有不同
 
  长期关注并推动公车改革的湖北省政协常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说,湖北省此次市(州)车改与省直机关车改基本相似,主要有两点不同,一是补贴的分档,省直机关为四个档次,市(州)则设了七个档次。另一个是“车改区”的划分。
 
  叶青认为,相对省直机关,市(州)有着数量规模庞大的处、科级干部,按正、副职不同增加补贴档次,有利于节省车改后,发放补贴上的总体开支。
 
  “‘车改区’的划分将对个人公务出行成本带来很大的影响。”叶青说,无论省直机关还是市(州)车改,都是对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但超出公务交通补贴范围的公务出行费用报销按差旅费规定执行。与省直机关车改相比,各市(州)各自的“车改区”怎么划分,值得关注。
 
  叶青说,2月17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了中央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时间表和路线图。这意味,下一步地方车改的重点方向也将转向企事业单位车改。
 
  叶青认为,企业与事业单位,考虑到效益与成本的关系,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因此,党政、企业、事业车补方案预计会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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