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车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07:57:20 来源:闽西日报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福建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
●鼓励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
鼓励省直厅(局)主要负责人和设区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省、设区市其他正厅级领导干部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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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如何处置?
●建立跨部门的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是各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的重要保障。参照中央规定和做法,省直机关各单位原则上按每50人保留1辆的标准,保留1—5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改革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用于部门机要和应急保障。
●确定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车主管部门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依据中央车改办有关要求,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已制定省直机关涉改的车辆处置办法,各地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办法,确保车辆处置公开透明、公平有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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