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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补新标准 处级降六成科员涨三成

作者: 发布于:2015-11-25 08:20:5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公务用车还能保留吗?

  能,每个市直单位最多3辆
 
  惠州实行公车改革已11年,被认为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目前惠州已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仅是保留部分,成立了车队,作为政府部门的公共用车,主要是为了保障大型会议活动、外事活动等。政府部门可以申请用车,支付一定租赁费用。本轮车改中,公务用车还可以保留吗?保留多少,怎么使用?
 
  编制50人以下

  市直单位留用车不超1辆
 
  《实施方案》要求优化公务用车配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保留数量,其中,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用车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市直单位每个不超过3辆。各县(区)要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
 
  市直单位保留用车的数量如何确定?叶启灵介绍,按单位人员编制数核定,50人以下不超过1辆;50 - 10 0人不超过2辆;100人以上不超过3辆。改革后保留的车辆,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要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
 
  他介绍,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分类确定保留车辆。其中,一般乡镇(街道)不超过3辆,较大乡镇(街道)不超过4辆,特大乡镇(街道)不超过5辆。
 
  四套班子可保留部分接待车辆

  以中巴为主
 
  《实施方案》还提出,允许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具体编制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从改革后节余的公务交通支出经费中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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