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狮山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暂扣车辆拖曳作业和停放保管服务项目的变更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对2016年04月11日公告的编号为SSZ-2016G008的狮山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暂扣车辆拖曳作业和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变更通知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四页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备《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现取消这项要求;
2、 原招标文件供应商携带《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取消这项要求;
3、 原招标文件第七页项目背景狮山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暂扣车辆拖曳作业和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同时供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暂扣车辆和物品停放保管综合使用。
现变更为:狮山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暂扣车辆拖曳作业和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同时供交警、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暂扣车辆和物品停放保管综合使用,
4、 原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6年04月12日至2016年04月18日
现变更为:报名时间为2016年04月12 日至2016年04月20日;
5、原招标文件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19日16时00分前到账
现变更为: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27日16时00分前到账;
6、原招标文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接收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04月21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接收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04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04月 29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接收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 04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狮山交通管理所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