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标准是企业的警戒线
政府采购信息网4月22日讯 (记者 孙洋洋) 2015年1月1日,修订后的新《环境保护法》开始正式实施。这部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对我国环境治理方面有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将对污染顽疾打出重拳。据悉,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更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用。
可以说,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在对环境治理起到法律监管作用的同时,也给各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紧迫感,而这种紧迫感对汽车生产企业而言显得更为明显。
“汽车社会”发展不可逆 污染问题需客观对待
为什么要说,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对汽车生产企业将产生更为明显的紧迫感呢?那是因为,在当今社会,“汽车社会”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事实,而汽车污染给环境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也是不争的事实。
从汽车的构架来讲,汽车是依靠发动机燃烧燃料产生驱动力而行驰的,在发动机燃烧燃料后排放的尾气中,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以及其它一些固体细微颗粒物。以一氧化碳为例,一氧化碳是汽车有害排放物中浓度最高的一种成分,城市中的一氧化碳大都来自于汽车尾气。近年来,北京、河北等省市纷纷被雾霾笼罩,不少地方PM2.5源解析研究成果显示,汽车尾气已经成为雾霾的主要元凶。虽然,这些省份的数据还未得到环保部的官方认证,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机动车尾气超标的对环境却有影响。
当然,除了一氧化碳产生汽车尾气外,制造汽车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也会产生破坏环境的成分。汽车制造除试用钢铁外,还需要使用能耗很高的铝材和难以回收的塑料。而在汽车的塑料制造过程中,需要使用氟利昂作为发泡剂,而氟利昂对臭氧层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另外,铅基涂料会造成铅污染;油漆溶剂的散逸也会造成污染……
面对“汽车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事实,汽车对环境污染的客观事实也已经属实,而新《环境保护法》的正式出台正是摇起了一面大旗,对汽车生产企业而言更应该说是一个好的契机,提醒汽车生产企业应该更加深入地反思汽车社会已然来临现实下的环境保护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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