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环卫大队道路洗扫车和洒水车采购项目二标段(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CH[2016]20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牟县环卫大队的委托,就中牟县环卫大队道路洗扫车和洒水车采购项目二标段(四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中牟县环卫大队道路洗扫车和洒水车采购项目二标段(四次);中牟政采公开-2016-06-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第二标段:采购洗扫车7辆,整备质量≥11600kg,底盘发动机功率≥155KW等,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第二标段5740000元。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2015年度有注册会计师签署并加盖专用印章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注: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近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2016年6月份以来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交纳社保金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所投标产品;
(三)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供应商所投产品须通过国家强制性3C认证;
(五)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采购文件信息:
(一)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领取地点: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中牟县商都大街399号中牟县财政局一楼)
(三)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免费)
(四)领取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生产厂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采购文件领取期间开具有效)、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采购文件领取期间开具有效)、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中牟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牟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
七、发布媒介: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牟县环卫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 :薛老师 13663815880
地址:中牟县中兴路与万洪公路交叉口向西500米
邮编:4514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财政局一楼
邮编:451450
联 系 人: 芦老师 李老师
电话(传真):0371—62160559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