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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春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救护车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CCC-HW-1501】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1: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阳春市春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   阳春市春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救护车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CCC-HW-1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春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救护车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子包一://;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一: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救护车

1

 

投标人须以子包为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

(三)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1127830分起至201512317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2月14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12181500( 14:5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1218150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十四、银行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陈小姐

电话: 020_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邮编: 510610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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