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警用电动两轮摩托车、巡逻自行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肃州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的委托,对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警用电动两轮摩托车、巡逻自行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TYZB2015-90号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警用电动两轮摩托车 | 50 | 辆 |
2 | 警用自行车(巡逻) | 150 | 辆 |
三、采购预算金额:¥6500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4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5:00时到17:30时;
地点: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1号会计师楼二楼)
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七、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15:00时至15:30时,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1日15:30时在酒泉市肃州宾馆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联系人:张卫斌
联系电话:18993731099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1号会计师楼2楼
联系人:谭真
联系电话:13659363933
传真:0937-2619428
九、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
账号662501011262900010
行号:313826050054
缴纳方式:转账、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
报名详情:请登录http://ZB.4000937819.net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