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总队张家口、保定及承德有关路段车辆救援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总队张家口、保定及承德有关路段车辆救援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总队张家口、保定及承德有关路段车辆救援服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5]74号,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总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总队张家口、保定及承德有关路段车辆救援服务招标。
2.2本项目计划服务期:36个月,计划开始时间
2.3招标内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车辆和故障车辆救援。本项目共分9类14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类别 | 标段 | 路段 | 救援里程(公里) | 所辖收费站 | 救援点 |
Ⅰ | 标段1 | 宣大高速 K143—K207 | 64 | 宣化收费站(K150+400)深井收费站(K180+070)化稍营收费站(K207+000) | 宣化收费站(K150+400) |
标段2 | 宣大高速 K207+000—K269+383 | 62.383 | 化稍营收费站(K207+000)东城收费站(K216+000)阳原收费站(K251+000)冀晋主线(K269+383) | 张石高速北辛庄收费站(K141+200) | |
Ⅱ | 标段3 | 张涿高速(张家口段) k0+000—k83+375 | 83.375 | 涿鹿东站 (K4+500) 黄帝城站(K35+600) 孔涧站(K54+108) 河东站(K77+570) | 黄帝城站(K35+600) |
Ⅲ | 标段4 | 张涿高速(保定段)K83+375-K155+351 | 71.976 | 白草畔收费站(K91+200) 百里峡收费站(K99+800) 野三坡收费站(K112+700) 涞水北收费站(K146) | 白草畔收费站(K91+200) |
Ⅳ | 标段5 | 张承高速(张家口段) K0+000—K62+000 | 62 | 纬三路收费站(K10+618.65)五一路收费站(K17+132)把图弯收费站(K36+580)崇礼南收费站(K56+371)崇礼北收费站(K62+000) | 纬三路收费站(K10) |
标段6 | 张承高速(张家口段) K62+000-K112+000 | 50 | 崇礼北收费站 南山窑收费站 桦皮岭收费站 | 崇礼北收费站 (K62) | |
标段7 | 张承高速(张家口段) K112+000-K172+000 | 60 | 西辛营收费站 沽源收费站 | 沽源收费站(K156) | |
Ⅴ | 标段8 | 张承高速(承德段) K0+000-K71+319 | 71.319 | 双滦北收费站 (K1+300) 红旗收费站 (K16+538) 隆化收费站 (K29+627) | 红旗收费站 (K16+538) |
标段9 | 张承高速(承德段) K71+319-K130+500 | 59.181 | 凤山收费站 (K71+319) 西官营收费站 (K91+140) 南关收费站 (K116+160) | 丰宁收费站 (K130+500) | |
标段10 | 张承高速(承德段) K130+500-K202+082 | 71.582 | 丰宁收费站 (K130+500) 大滩收费站 (K195+400) | 大滩收费站 (K195+400) | |
Ⅵ | 标段11 | 京昆高速北延线K64+806-K89 | 24.194 | 涞水主线站(K65+566) 涞水新城收费站(K67+870) 涞水西收费站(K77+956) | 密涿高速涞水东收费站(K28) |
Ⅶ | 标段12 | 承赤高速K1033+500-K1087+83 | 53.583 | 头沟收费站(K1033+500) 避暑山庄收费站(K1059) 西地收费站(K1070) 承德西收费站(K1080+200) | 避暑山庄收费站(K1059) |
Ⅷ | 标段13 | 承朝高速 K676+000-K736+000 | 60 | 冀辽主线站(K676+000) 杨树岭站(K690+000) 平泉站(K710+100) | 平泉站(K710+100) |
Ⅸ | 标段14 | 承唐高速 K845+252-K888+000 | 42.3 | 白马川收费站(K859+100) 半璧山收费站(K879+60) 承唐主线站(K888+000) | 白马川收费站(K859+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清障、事故施救相关内容,近3年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每类最多只接受等于标段数量的投标人报名。
3.5每个投标人可对任意类别进行投标,每个类别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指定类别,不需要指定所投标段,报名结束后Ⅰ类、Ⅳ类、Ⅴ类投标单位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确定所投标段。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标段抽签:
招标人定于2015年12月4日14时30分在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跃进路与体育北大街交叉口东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总队 招标代理: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050011 邮 编:050011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电 话:0311-66620765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820
传 真:0311-66620764 传 真:0311-86219087
联 系 人:张政道 联系 人:袁贺、杨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要求 |
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清障、事故施救相关内容。 |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绩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道路车辆救援服务业绩。 |
类别 |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Ⅰ-Ⅴ类、Ⅶ-Ⅸ类 | 救援队长 | 1 | 近3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绩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道路车辆救援服务业绩。 |
其他队员 | 19 | 其中至少5人具有A2驾驶证 | |
Ⅵ类 | 救援队长 | 1 | 近3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绩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道路车辆救援服务业绩。 |
其他队员 | 9 | 其中至少5人具有A2驾驶证 |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14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车辆救援工作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详细要求 |
作业车辆 | 中型及以上拖车 | 2辆 | |
平板清障车 | 1辆 | 装运小型车辆。 | |
转货车 | 1辆 | | |
现场维护车 | 2辆 | 维护作业现场安全、携带救援设备。 | |
基本 装备 | 警灯 | 6套 | |
电子显示屏 | 1套 | 安装在现场维护车上。 | |
强光灯 | 6个 | 夜间作业。 | |
安全标志牌、指挥旗(灯) | 3套 | 含主动发光标志牌。 | |
反光锥形筒 | 400个 | | |
千斤顶 | 4个 | 含液压千斤顶。 | |
灭火器 | 10个 | | |
数码照相机 | 1台 | | |
摄像机 | 1台 | | |
录音笔 | 2支 | | |
勘查皮尺 | 1卷 | | |
急救药箱 | 3个 | | |
车辆维修工具 | 2套 | | |
反光服 | 1套/人 | | |
雨衣、皮鞋、武装带、钢盔、手套 | 1套/人 | |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作业车辆的证明材料:自有设备须提供与清单对应的车辆彩色图片(从车头右方45度拍照)、交强险缴纳凭证和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设备须提供与清单对应的车辆彩色图片(从车头右方45度拍照)、行驶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基本装备投标时不需填报,中标后按要求提供。
信 誉 要 求 |
在救援点5公里范围内设置基地,面积不少于10亩。 |
1、投标时不需填报,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国土使用证或租赁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