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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建议规范新能源汽车回收和动力电池梯级利用

作者:王莉雯 发布于:2018-03-09 14:30:12 来源:证券时报
  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带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带来了两份建议:一是《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回收和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一》),其次是《关于加快制定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的建议》(《建议二》)。
 
  据陈虹介绍,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已达153万辆,预计至2020年将超过500万辆,这将对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回收等相关行业,产生较强的拉动作用。《建议一》结合了我国传统汽车回收行业的发展,借鉴了欧美日等国建设电池回收体系的经验,拟通过提升新能源汽车回收、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的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关键节点的准入资质管理,以促进国内动力电池回收处置行业更好更快发展,助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目前,报废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回收,仍参照传统汽车的回收流程。根据我们的调研,该回收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新能源汽车回收政策体系不够健全。”陈虹谈到,有技术、有资格的厂家难以收到动力电池,导致电池回收网络不畅通,电池流向难以监控,整车厂难以对所有已售车辆的动力电池,做到从新车出售到最终回收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并且,目前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技术规范不够完善等。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回收、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再生利用是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的三个关键环节。其中,加强新能源汽车回收、动力电池梯级利用这两个薄弱环节的管理,可以极大推动整个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对国家的循环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建议一》共罗列了六条建议:一是设立新能源汽车回收资质,并与传统汽车回收资质分离;二是设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企业的技术准入门槛,推动梯级利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三是统一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园区。四是结合社会征信体系,由车主五是在补贴政策中,增加动力电池有效回收的因素考量。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相应责任。六是给予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的研发补贴。
 
  另一项建议则是有关加快制定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陈虹表示,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9月27日正式发布。该办法的施行,建立了乘用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管理长效机制,将提升乘用车节能水平、促进传统能源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健康发展。参照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对国内商用车行业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是提升商用车节能环保水平,建立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国内整体汽车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据《建议二》显示,具体建议方案为,一是加快制定和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制度。例如对中国商用车企业而言, CAFE评价方法还未出台,商用车油耗积分管理还不具备条件,建议先实施商用车新能源积分管理办法等。
 
  二是管理(考核)车型范围由点及面。建议商用车新能源积分管理方法先从客车和专用车两类车型试行,后续视市场和技术发展情况再扩展到其他车型。
 
  三是积分制度实施时间衔接补贴退坡进度。为实现新能源商用车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接续新能源财政补贴退坡,建议从2018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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