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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新政”研究中 滴滴的这些建议靠谱吗?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09:38:0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交通部针对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的意见征集今日进入第十天。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并向社会正式征集意见。
 
  交通部的“意见稿”表示: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需满足一定条件;网约车应出具发票;禁止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如果上述新规得到落地,相当于直接切断滴滴快的在专车业务上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在上述“意见稿”出炉之后,包括滴滴、uber、神州等多家提供网络约租车的企业纷纷作出回应。此前,滴滴快的新闻发言人陶然称,网约车管理办法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期间,滴滴快的对此表示关注,也会继续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
 
  就在10月19日下午,滴滴出行对外发布了关于《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说明,对此前的“意见稿”提出了3点修改意见,一是建议给兼职司机 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滴滴平台上75%的司机每天接单数不超过4单,属兼职性质,作为社会化力量补充,有效满足了城市交通的峰谷落差,帮助解决了打车难问 题。二是建议以“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专车”的方式管理网约专车,改变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为人员、车辆发放牌照,允许各地对专车采取数量和价格管控,并在全国 各地申请行政许可的意见。三是建议为地方探索网约专车发展和管理留空间,希望相关部门鼓励和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在车辆性质、平台、人员和车辆管理等方面, 因地制宜,发挥先行先试的灵活性,做差别化探索和各种有益尝试。在这之中,滴滴出行认为,上海规定在规范的前提下,网约车辆无须变更为营运性质,寻找了一 条专车服务开放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可行路径,受到各方面好评,值得借鉴和参考。而就在上述“意见稿”出炉的前两天,滴滴出行正式宣布,在上海获得了上海 市交通委发出的“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也就是说,在上海,滴滴专车的运营已经合法化了。
 
  但在其他地区,滴滴专车能否获得政府认可还有待上述交通部的“意见稿”的最终落地。其实,不仅是专车服务的提供方如滴滴出行、uber、神州等企业关心上述“意见稿”的政策方向,眼下,专车运营的合法化问题已经逐渐成为一个社会话题,引发了各个社会层面的关注。
 
  10月15日晚间,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北大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了一场关于上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稿)》的政策研讨会,参与研讨会的不仅包括周其仁、张维迎、薛兆丰等社会知名人士,还包括“意见稿”的制定部门的代表—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出租车管理处处长王绣春等人。据媒体报道称,这场原定在21时结束的讨论会从当晚的17时一直持续到22时30分依然没有结束。
 
  在讨论会上,多位学者一致认为,交通部用一部《暂行办法》来管理全国网络预约出租车并不合适。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薛兆丰认为,交通管理其实 是每个城市的内务,都应该自主去量身订作适合自身城市发展的政策。以上海为例,10月8日上海颁发了第一个专车证给滴滴,此外义乌和杭州也都有类似的尝 试。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周其仁则表示,中国的城市差别很大的,北京和上海都是两千多万人的超大城市,深圳有点像新加坡,都不可能一个交通模式的。中国应该利用大国优势,在地方做试点。
 
  “我觉得,交通部给几条原则的意见,鼓励尝试,提倡探索,约定时间进行全国的经验交流,同时可以委托学术界、新闻界进行第三方评估”。不仅如此,与会的专家和业内人士还建议,延长上述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时间,以获得更多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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