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推进公车改革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作者: 发布于:2016-09-12 14:35:14 来源:牡丹江晨报
日前,我市新一轮公务用车改革将进入公车拍卖阶段,这也标志着今年我市新一轮公车改革的步伐正在快速、稳步地推进中。9月7日,就我市新一轮市直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有关“参改范围”、“车补标准”、“保留车辆”等焦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张志林。
在采访过程中,张志林表示,此次新一轮的公车改革,在“参改范围”、“车补标准”、“保留车辆”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此次公车车辆参改范围为市直机关(含市开发区、镜管委),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省要求另行安排实施。
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调整公务用车补贴标准是一大焦点。张志林表示,根据新的车补标准,市直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的层级和标准为中省标准的145%,即:厅级干部每人每月1885元,处级每人每月1160元,科级每人每月725元,科员及工勤人员每人每月560元。
公务用车还会保留吗?对于记者的这一提问,张志林介绍,公车改革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接待、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的留用车辆,按现规定应有编制的50%重新核定。
张志林还表示,此次新一轮公车改革将进一步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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