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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司法局三个保障扎实推进公车改革

作者: 发布于:2016-09-08 16:52:57 来源:宜宾新闻网

   为确保公车改革政策执行到位,屏山县司法局突出三个保障深入推进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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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组成的屏山县司法局公车警车管理使用工作组,对公车警车经费开支、管理使用、存放停置等实行分类负责、对口管理;建立了公车警车管理使用制度,完善了派车手续、出行要求、停放规则、经费开支程序等制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执法用车类别管理使用车辆。
 
  强化思想保障。7月31日,县司法局按时按要求对公务用车(川QA7616)进行了标识粘贴。8月中旬召开了全局职工会议通报公车警车管理使用制度,全面学习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意见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领导、职工及司乘人员自律、规范、表率意识。
 
  强化纪律保障。局纪检组、公车警车使用管理工作组定期对公务用车标识是否完整、派车是否符合政策、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合理整合资源,调动全局职工义务监督积极性,对公务用车、执法用车出行是否规范、停放是否规范、标识是否完整进行义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公车警车管理工作组报告并及时提醒司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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