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鹿邑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鹿邑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鹿采购[2016]0903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消防车一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6吨泡沫消防车一辆、8吨泡沫消防车一辆
二标段:3.5吨水罐消防车四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一标段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商,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投标车辆3C认证证书;二标段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消防炮需提供3C证书和检测报告;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不得早于公告时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 年 9月 8 日— 2016 年 9月 14 日上午 9:00 时— 11:30 时,下午 14:30 时—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闸路与七一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西联通家园 2 号楼 5 单元三楼东户);
3、购买招标文件应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一标段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投标车辆3C认证证书;二标段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消防炮需提供3C证书和检测报告;
(6)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有关事项:各投标人需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
购综合网》、《河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鹿邑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394-7105932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7739302970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4-718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