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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公车改革进入深水区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09:54:30 来源:华西都市报

   车辆处置

  报废或拍卖取消车辆

  所得收入抵扣税费后上缴国库

  截至6月30日,达州市对137家市级机关单位取消车辆全部封存停驶。此后一段时间,达州人的朋友圈不断曝出公务用车被封存的照片。8月9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达州市政中心综合楼停车库内看到,这里停放的已被封存的车辆大约上百台,有高档小轿车,有城市小越野,也有高大上的大越野,部分车辆的车身已布满灰尘。

  记者从达州市政府获悉,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将由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作为处置依据。根据评估结果,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或公开拍卖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将由达州市国资委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抵扣相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同级财政。

  与此同时,达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建立行政执法和调研用车统一集中管理平台,核定一定数量车辆编制,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执法和市级机关应急机要、调研等工作需要,力争两年内建成。按《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时,一般应为国产自主品牌汽车或新能源汽车。

  人员安置

  司勤人员可竞聘上岗

  同时将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公务用车被取消后,大量的司勤人员需要安置。对此,《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明确:各参改单位应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等方式综合择优确定上岗人员。

  其他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合理流动、提前转岗、解除人事关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对于未留用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各项社会社保关系,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或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具体安置工作中,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司勤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转岗,转岗时不受在本单位所聘岗位工作不少于三年的规定限制。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接收人员,编制、岗位已满的,允许政策性暂时超编超岗,逐步过渡到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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