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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公车改革进入深水区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09:54:30 来源:华西都市报

  6月29日以来,在达州范围内,数以千计的市级机关及各区县、乡镇的公务用车,都被贴上封条后停放到指定位置。上班期间,提着公文包或携带文件夹挤公交、招的士、打滴滴的公务员,成了达城大街小巷内一道新的风景。

  与此同时,设置在达州市发改委的“车改办”办公室内,堆放着如小山一样的文件。这些文件,来自达州的137个市级机关。按照要求,每个市级机关单位都必须上报一份切实可行的公车改革方案,全部需要审查批复后方可实施。

  继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在6月30日完成了取消车辆封存工作后,截至8月10日,达州各县市区及乡镇,已完成取消车辆的封存工作。这标志着达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

  用车之变

  乡镇政府用车要排队

  市级机关用车须申请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后,我们镇只保留了一台公务用车,只能用于机要通信应急,非特殊情况、紧急情况不能单独派车。”8月1日,星期一,达州市大竹县清水镇政府的党政办特别忙碌,好几位前来申请派车的公务人员,都“碰了一鼻子灰”。他们不相信:达州市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竟然会这么快就推行到了乡镇一级。

  乡镇的党委政府,拥有众多公务职能,公务用车尚未取消、封存以前,忙碌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不够用。突然听说全镇只有一台公务车了,大家一时还不知道如何应对。为此,清水镇党委、政府经研究后,决定先分轻重缓急,在保障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前提下,让有公务在身的公务人员排队用车,同时以“私车公用”的方式处理一般性公务,再研究报销费用问题。

  与乡镇不同,达州的市级机关虽然也被取消、封存了公务用车,但根据《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出行保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需用车且保留车辆无法满足需要时,在保证节约和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可临时租赁社会车辆。但对租用车辆有具体要求:仅限于达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购买社会服务要求,公开招标确定的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

  记者通过走访多个市级机关获悉,目前,达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按规定确定了3家汽车租赁公司。市级机关出现上述情况时,可向达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临时租赁社会车辆,待该局备案并批复同意后方可用车,且实行“一事一批”、“一事一租”,租车经费须在办公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中列支,不得单独预算租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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