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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采购监护型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9 11: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采购监护型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6-382HW;采购计划编号:P-20160725-00139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采购监护型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监护型救护车一辆及车载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捌仟元整(¥748,000.00)

上述预算为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验收交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第二节1.3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如非所投主要货物(监护型救护车、车载呼吸机、车载除颤仪)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可追溯至制造商或其国内分支机构的货物合法来源证明材料(包括经销或代理或投标授权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19日~826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点击下载)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地点(可选)

1.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时间:无。

2.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地点:无。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99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99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国际科技大厦2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联系人:阳昆洁                     联系电话:0756-8937937

联系地址:横琴新区红旗村德政街26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龚志坚0756-3361221(项目咨询)

邱会芳、0756-3361010、3361012(标书售卖) 

方欣、0756-3361012(保证金处理)传真:0756-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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