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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出租车改革破垄断

作者: 发布于:2015-12-29 08:06:13 来源:新浪

   浙江省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今天介绍,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市区出租汽车营业权有偿使用费。同时,对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稿公示20天,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自从有了专车服务以后,就没有打过出租车。”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副局长曹明说一位市民的留言表明,传统出租车行业正面临普通市民、出租车公司及其司机“不满意”的境地,迫切需要进行改革。
 
浙江宁波出租车改革破垄断
宁波出租车
 
  宁波市此次对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重要取向是打破计划经济时代的管控思路,明确市场化改革方向。市政府从明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每年每车1万元的有偿使用费,原一次性缴纳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且使用期限未满的,按照剩余时间折算出相应的余额予以退还。此前,出租车公司把这笔钱转嫁到司机承包费中(份子钱,记者注)。仅此一项,全市财政每年减少收入3500万元左右。2016年要退还市区出租车经营主体的钱也有3000多万元。
 
  该市在市场上投放出租车不再由主管部门“拍脑袋”决定,而是根据第三方机构监测,定期发布行业景气指数、市场供求和交通拥堵情况等由市场进行调节,建立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约车经营。
 
  “出租车价格定得太高,普通市民不满意;定得太低,出租车公司及司机又骂。”曹副局长表示,宁波市为了改变出租车政府定价两边“挨骂”的行业顽疾,尽快完善传统出租车运价机制,把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格,先行放开无障碍出租汽车、电召预约出租车等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价格,允许企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政府最高限价以内进行浮动;逐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运价市场化改革。
 
  对于网络约车平台,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监察室主任方新年表示,该市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市网络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化发展,公开其运价结构、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取消准入门槛,不等于政府对出租车市场放任不管。”曹明副局长表示,政府将转变行业监管方式,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职责边界,提高信息化监管服务效率和水平,由以往事前对车辆、驾驶员的监管,转变为以出租汽车企业及司机的事中与事后监督为主。
 
  曹明说,宁波决定对出租车营运权实行有期限使用,最长不超过八年且不得非法转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引导传统出租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入股等方式,形成若干家规模化、集团化企业,激发企业在安全产生、服务质量等方面展开竞争,优胜劣汰,建立严格规范的营运权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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