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小型生活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小型生活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小型生活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7-ZB-1399/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846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等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生活垃圾清运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300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工信部公告刊登的所投车型准许生产制造车型的证明资料、符合国家3C认证;
4、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1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财务部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5日下午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九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 凌 张 斌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46118293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