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购置环卫机械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购置环卫机械车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购置环卫机械车辆项目
1.2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13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一标段:小型垃圾收集车2辆、小型路面养护车1辆、洒水车1辆;二标段:3吨装载机2辆;三标段:小型低速自卸车2辆、自卸汽车3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项目预算:183万元
2.4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第一、第二及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潜在的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潜在的供应商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
3.4潜在的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8月 14日—2017年 8月 18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梧桐街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1号楼702;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500元/份,在领取时交纳(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代理销售授权书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业绩合同、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证明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1)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2)投标人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4其他有关事项: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89517
地址:郑州市长江路街道兴华南街85号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550592 邮箱:jsdzhngs@163.com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梧桐街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一号楼702
八、本次招标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