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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运输车》国标立项受阻

作者: 发布于:2016-01-26 13:47:09 来源:第一专用车

  新标准遭遇强烈反对声
 
  (浏阳现有的烟花爆竹运输主要靠半挂车和普通厢式车为主)
 
  按理说,这样一个有利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共安全的强制性国标的立项应该得到支持,但事与愿违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标准在立项过程中引起了浏阳市当地运输企业的强烈反对。
 
  烟花爆竹四大主产区的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醴陵市烟花鞭炮总商会、上栗县花炮商会、万载县烟花爆竹商会联名于2015年1月29日上书,向国家标准委员会提出请求撤销《烟花爆竹运输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在该报告中他们认为,该标准立项成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是个别企业借运输安全之名谋求私利,借强制性国标进行售车活动。同时,他们提出了以下三点反对理由:
 
  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中,《烟花爆竹陆路运输及储存要求》标准(编号为20141392-T-607)已经由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监测中心起草并立项,该标准的草案中对烟花爆竹运输车有相关条款,涉及到两个技术委员会重复交叉问题,如再将《烟花爆竹运输车》作为项目强制立项,势必造成项目的冲突和重叠。
 
  二、2013年3月1日,国家标准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颁布实施,对烟花爆竹产品的安全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大大地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进一步保障了烟花爆竹的运输安全。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以及烟花爆竹行业自律意识的提高,加上市场价格杠杆的调节,烟花爆竹行业已经基本上依法依规地全面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危货车辆进行运输,现有的危货车辆完全能够满足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相关要求。只要依法依规,烟花爆竹的运输安全能够做到可防可控。
 
  三、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改事关重大,应该深入调查研究并召开听证会,涉及烟花爆竹行业的标准应征求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充分听取产业、物流、监管部门和主产区政府等各方意见。如果《烟花爆竹运输车》成为国家强制性标准颁布实施,势必导致全盘否定现有的危货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合法性,与国际不能接轨。出口的烟花爆竹都按照强制性烟花爆竹运输车进行运输,将严重制约烟花爆竹的出口。该标准如果颁布实施将会对整个烟花爆竹行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必将给烟花爆竹主产区浏阳、醴陵、万载、上栗等地100余万花炮人的生产、生活带来重大影响。
 
  对于烟花爆竹四大主产区提出的反对理由,记者不禁产生了几点疑问:《烟花爆竹陆路运输及储存要求》标准究竟对车辆提出了怎样的要求,从而与《烟花爆竹运输车》标准重叠冲突?商会所说的已有的危货车辆究竟具备哪些技术要求?出台国家强制性标准后究竟会对当地花炮产业产生多大的影响?
 
  在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大楼里,浏阳市当地最大的物流集团公司鼎顺物流总经理蒋利仁告诉记者,他从事烟花爆竹运输已经有25年,成立具备危货品运输的物流公司也有12年之久,现在的鼎顺物流是专业的运输烟花爆竹的物流公司。从2000年开始,鼎顺物流就开始使用危货车进行烟花爆竹的运输,期间发生过的烟花爆竹燃爆事故几乎没有,偶尔的一两例自然事故也是车辆的原因所致。该公司拥有500多辆具备危货运输资质的车辆,这些车辆全部印有危货品运输的标识,所有驾驶员都经过专门的押运资质培训,熟悉烟花爆竹的装卸和运输规范流程,这就是他们所说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危货车辆。
 
  根据多年的从业经验,首先蒋仁利认为《烟花爆竹运输车》标准对烟花爆竹运输的车辆要求太高太过,因为烟花爆竹内尽管有黑火药,但是在整车货物中是处于分散状态的,因此即使点燃也不是瞬爆而是逐个燃烧炸开,其炸开的威力远小于集中堆放在一起的同等克数的原材料黑火药的威力,因此不能将其列入爆炸品,而应该将其划进易燃易爆物品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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