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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新建住宅需配充电设施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08:58:05 来源:新京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第二批核查问责不作为情况的汇报,厉督真抓实干促发展;决定压减中央定价目录,以改革举措推动市场发挥更大作用;部署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城市停车场建设,补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扩内需惠民生。

 
  200多名干部将问责处理
 
  会议认为,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整肃懒政怠政等不作为行为,推动争相干事、有作为,是狠抓政策落实促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议听取了对今年国务院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行为核查问责情况的汇报,在前期第一批已有7个省对59名干部问责的基础上,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期、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不作为问题,截至8月底,分别收回中央和地方存量资金109亿和2966亿元,处置闲置土地31.25万亩,近期还有20多个省(区、市)将依法依规对包括厅局级在内的200多名干部问责处理。
 
  会议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要抓紧整改,收回的资金要调向主动作为的地方,投向发展和民生急需的重点领域。年底前,对各省(区、市)尚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按面积收回或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把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与督查结果衔接,用问责利器祛除不作为的“病症”,让不作为的“太平官”混不下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落实政策措施作为“军令状”和铁的纪律,主动破解改革和发展难题,确保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
 
  具体定价项目减至20项
 
  会议确定,在近年来陆续放开部分电信、药品、交通运输等价格的基础上,通过修订中央定价目录,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从13个种(类)精简为天然气、电力、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业务等7个种(类),具体定价项目从约100项减至20项,同时对保留的项目也要改进定价方法,规范定价行为,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定期修订定价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与发展改革委5月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央定价目录修订版相比又少了5项。“减少的5项中,有的是合并的,有的是进一步放开的。”据了解,此次新增放开的项目包括证券交易场所收费等。
 
  对阶梯电价等涉及民生的价格,政府将继续合理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让市场有稳定预期、给群众吃定心丸。
 
  ■ 焦点

  新建住宅须配充电设施
 
  会议认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是完善城市功能、便利群众生活的迫切需要。对于打造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新引擎、拉动有效投资和消费、促进绿色发展,意义重大。
 
  会议确定,一是把城市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停车场结合起来,加快配建充电桩、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站等设施。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不低于10%。
 
  二是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PPP等方式参与。企业和个人均可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鼓励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各单位和居住区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
 
  三是加大财税、金融、用地、价格等政策扶持,通过企业债券、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充电设施和停车场建设,制定相关收费办法,放开社会投资新建停车场收费,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费。鼓励地方采取基金注资、投资补助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是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支持移动充电、智能停车等推广应用,通过“互联网+”盘活资源。为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落地

  北京新建居住区18%停车位留给电动汽车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为电动汽车配建充电设施已被列入本月初住建部印发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意味着充电网络建设步入加速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刘贺明表示,该导则旨在破解长期困扰城市交通的难停车、乱停车的问题,提出要建立适度满足基本车位,建立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其中,要求停车场应按标准和要求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推广难,也与前期投入成本高、建设资金不足有关。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开出“药方”,提出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PPP等方式参与。
 
  分析人士指出,国务院明确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充电领域,并给予各项政策扶持,无疑将加速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的建设。以北京为例,充电网络建设已成为北京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关键,北京市明确规定,居住类建筑应将18%的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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