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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4-19 09: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文件中指出,2020年是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下一阶段工作谋篇布局之年。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将以推动标准体系与产业需求对接协同、与技术发展相互支撑,建立国标、行标、团标协同配套新型标准体系为重点,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快速发展和应用,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支撑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全文——
  
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0年是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下一阶段工作谋篇布局之年。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将以推动标准体系与产业需求对接协同、与技术发展相互支撑,建立国标、行标、团标协同配套新型标准体系为重点,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快速发展和应用,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支撑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一、完成标准体系阶段性建设目标
  
  (一)加快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第一阶段建设目标,形成能够支撑驾驶辅助及低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系统开展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需求调查和分析,进一步优化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编制汽车网联功能与应用标准化路线图,为实现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标准体系第二阶段建设目标提供基础保障。
  
  (二)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制定及实施评估机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针对先进驾驶辅助系统、自动驾驶、信息安全、功能安全、汽车网联功能与应用等技术领域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强化标准前期预研和关键技术指标验证,提高标准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粘合度;选择典型企业和产品,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实现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闭环管理与持续完善。
  
  二、推进产品管理和应用示范标准研制
  
  (一)加大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管理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商品化进程,加快开展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功能安全等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性评估的通用类标准制定;推进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和实际道路测试评价类系列标准制定,建立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综合评价能力;完成自动驾驶汽车数据记录系统、测试场景、汽车软件升级等关键标准的立项和编制工作;启动智能网联汽车网联性能测试评价、测试设备和工具、试验室能力评价方法等标准研究,促进提升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服务能力。
  
  (二)发挥标准对产业重点需求及应用示范的支撑作用。面向无人接驳、无人物流等新型产业模式及港口、园区、停车场等特定场景的应用示范需求,完成所需技术标准的立项研究;加快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相关标准制定,有力支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应用示范;持续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标准体系,营造高质量的开发、测试及应用环境,助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和商业化进程。
  
  三、加快推进各类急需关键标准出台
  
  (一)统筹开展基础通用类标准制定。做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宣贯,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术语及定义标准立项及智能泊车功能分级标准预研;根据车用操作系统标准体系规划,完成基础通用标准预研并形成标准草案;梳理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分类与代码、数据结构及传输格式、车载计算平台、高性能信息处理单元、车载高速网络等标准需求,并适时启动立项。
  
  (二)加快推进汽车智能化标准制定。完成驾驶员注意力监控系统、商用车车道保持辅助系统等标准制定;加快汽车全景影像监测系统、汽车夜视系统、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自动驾驶功能场地测试方法等标准的立项;开展抬头显示系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自动驾驶仿真和实际道路测试方法、自动驾驶人机交互系统等标准预研并申请立项;在牵头起草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国际标准同时,启动我国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
  
  (三)协同推动汽车网联化标准制定。完成基于LTE-V2X直连通信的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汽车信息安全通用技术要求、车载信息交互系统信息安全等标准的审查与报批;推进汽车诊断接口、风险评估、应急响应等相关标准的立项;完成智能网联汽车与移动终端信息交互功能、基于网联通信的安全预警系统等标准预研,启动智能网联汽车数字证书、车用密码等关键信息安全保障标准需求研究;开展ISO 21434《道路车辆 信息安全工程》和ISO 20077《道路车辆 网联车辆方法论》系列国际标准转化工作。
  
  (四)加强行业协同和标准联合研究。在车路协同、高精度地图和定位、云平台、试验场地等跨行业交叉领域,强化与相关产业标委会的协同,促进与相关团体标准组织的对接,鼓励通过联合开展标准需求调研、跨行业联合开展标准研究等方式,持续优化完善各类标准化有效供给,满足智能网联汽车前瞻技术研发、跨行业协同创新及应用模式探索等需求。
  
  四、深化国际标准法规交流与合作
  
  (一)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标准法规协调。履行联合国WP.29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自动驾驶功能要求非正式工作组牵头方职责,以积极贡献的建设性态度,加快推动自动车道保持系统、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信息安全与软件升级等联合国全球技术法规协调进程;积极参与ISO层面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标准化活动,牵头推动自动驾驶测试场景术语和定义、自动驾驶设计运行范围规范等国际标准制定,共同承担预期功能安全、软件升级工程等关键标准的起草工作。
  
  (二)积极开展与国外相关组织、机构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骨干单位及行业专家作用,系统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标准跟踪、协调和转化工作;充分发挥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国际专家咨询组的积极作用,与WP.29、ISO等国际组织、主要汽车生产国标准化机构、国际先进汽车制造商及零部件企业等加强沟通交流,为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及实施建言献策;依托政府间汽车标准对话合作框架以及汽车领域各类合作机制,加强与欧盟、德国、法国、日本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鼓励行业组织、产业联盟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协同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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