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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重点城市新增公务车辆全部为新能源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9-05-27 16:00: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提出,河南省将从四个方面共20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城市建成区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力度,提升本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水平。
 
  在培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场方面,《政策》明确,要加速推进城市公交、城际公交、市政环卫等公共领域运输作业车辆新能源化,各地新增公交车、市政环卫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在用燃油出租车分批置换新能源汽车,各地新增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要引导购买《河南省新能源出租车重点推荐目录》内的产品;在城市物流领域推行新能源汽车分拨配送;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国家及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其他城市新增、更新公务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扩大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应用范围;优化新能源汽车市场供给。
 
  在营造新能源汽车良好使用环境方面,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费用优惠;实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接网和电价优惠;实行新能源汽车城区优先通行政策。
 
  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施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奖励;保障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智能服务水平;完善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建设充电设施;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加快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与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物流分拨中心建设。
 
  在鼓励应用模式创新方面,支持省内汽车生产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网约出租、物流、市政环卫服务等业务;引导金融机构、民间资本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探索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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