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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拟优先支持采购氢燃料电池公交车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9-04-16 18:01: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4月15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浙江省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2年,氢能产业总产值规模超百亿元;建成加氢站(含加氢功能的综合供能站)30座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物流等领域形成示范推广,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辆。为实现该目标,要推动氢燃料电池整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各市每年更换或新增公交车优先支持采购氢燃料电池公交车。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
 
  到2022年,氢燃料电池及整车产业环节取得突破,氢能产业总产值规模超百亿元;氢能供给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布局,建成加氢站(含加氢功能的综合供能站)30座以上;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物流等领域形成示范推广,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辆。
 
  到2030年,氢能产业链条基本完备,基本形成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业体系。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核心技术接近国际先进,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制氢、储(输)氢、加氢及配套设施网络较为完善,氢能在乘用车、船舶、分布式能源、社会消费等应用领域量化推广,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高地和应用示范先行区。
 
  为实现该目标,浙江省拟实施四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级氢能产业发展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政策措施,指导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联合省内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省能源联合会下成立氢能分会,加强行业内交流,促进氢能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推动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向氢燃料电池及整车产业化、加氢站建设等倾斜,降低消费者使用成本。加大财政对氢能产业科技创新投入,强化省重大科技专项对氢能产业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推动氢燃料电池整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各市每年更换或新增公交车优先支持采购氢燃料电池公交车。
 
  三是完善公共服务,建立完善检测认证、质量监管、安全监督、标准规范体系,推动省内优势产品、技术成为国家/行业/团体标准。探索建立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及其核心设备的运营监测系统。谋划建立氢能产业检验检测、计量测试等第三方优质公共服务平台。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强化氢能相关的知识与技术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和企业对氢能认知度,促进氢能发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于氢能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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