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政策利好能否助车市“过冬”?
作者:陶晓喆 发布于:2019-01-30 10:11:15 来源:中国汽车报
汽车已成为拉动我国社会消费增长的主力军。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简称《实施方案》)中,不仅开篇就明确提出要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强调促进汽车消费的重要性,而且在文中24条实施方案中,有6条是围绕提升汽车消费展开的,政策利好覆盖二手车、新能源汽车、皮卡、轻型货运、小排量等多个领域,政策红包惠及环保升级、三四线城镇消费群体各个层面。
去年,我国新车销量在下半年出现负增长,且下滑速度一度扩大。2019年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如何提振汽车消费成为业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十部委联合推出的《实施方案》,体现了对提振汽车消费的高度重视。这主要体现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促进产业转型同时促消费;
二是优惠政策向更为广大的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三四级城乡倾斜;
三是给地方政府较大的自主施展空间。
鼓励在产业转型中促消费升级
1月29日上午10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现在汽车消费减速,是2018年消费增速下滑的一个主要因素。根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同比回落了1.2个百分点。如果我们扣除掉汽车类商品,再按照相同口径计算的话,其实我们社零增速大概是回落0.4个百分点,换言之,单汽车消费一项大概造成了0.8个百分点增速的落差。因此,我们要推动消费平稳增长,要设法稳住汽车消费这一大头,是有针对性的。”国家发改委综合司巡视员刘宇南表示。
在六条举措中,第一条和第二条重点提及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以及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即通过鼓励产业转型的同时促进汽车消费,向更环保,更高品质的消费方向转型升级。
刘宇南说,早在2009~2011年,国家就曾出台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通过适当补贴,推动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政策效果。
他说,近年来,环保要求在不断提高,如果采取适当补助的政策,对于推动报废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车并购买新车,是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如果中央财政在安排相关资金的时候,对淘汰更新老旧的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适当的倾斜支持,这样既有利于生态环保,也能够促进高品质汽车的消费。
刘宇南表示,《实施方案》也提到要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的结构,坚持扶优扶强的导向,将更多的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核心是要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的新能源汽车。
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副司长董大健认为,“这样有利于培育汽车市场,有利于推动汽车产业节能减排,优化汽车消费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
优惠向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倾斜
《实施方案》的第三条到第六条,则更多体现了此次政策利好对农村消费者和三四线消费群体的倾斜。如鼓励汽车的跨区域流通,盘活存量供给,鼓励农村汽车消费升级等角度,致力激活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汽车消费。
以下为上述4条的具体内容:
(三)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
(四)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在评估河北、辽宁、河南、云南、湖北、新疆6省区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政策效果基础上,稳妥有序扩大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
(五)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严防限迁政策出现回潮。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六)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已实施汽车限购政策的地方,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盘活历年废弃的购车指标,更好满足居民汽车消费需求。
目前,我国农村居民汽车的保有量非常低。刘宇南表示,这次《实施方案》提出,促进农村汽车的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的补贴,引导农村汽车消费升级。
刘宇南强调,鼓励汽车消费的这些措施,出发点和着眼点是为了促进汽车消费,但也不是简单地为了做大汽车消费的量,更是要立足于将引导汽车的产业转型升级和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更好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汽车消费的供需匹配水平。
对于2019年的汽车市场,董大健预测,2019年影响汽车行业和汽车发展的环境总体上是积极的,在国民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排放标准升级、新能源乘用车积分制度实施、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等因素的推动下,我国汽车产业将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更多的进展。他预计,新能源汽车2019年产销量有望突破150万辆。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王斌也表示,我国汽车消费的增速虽然有所回落,但是新车销售量基数非常大,新车消费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当前受到一些短期因素的制约,相信长期汽车消费仍然是拉动增长的主要因素。
效果如何要看地方政府落实情况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实施方案》纲领性比较强,具体实施效果可能还要看后续地方政府的跟进落实情况。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2009年《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举措,本次十部委的《实施方案》没有太多量化的具体措施,但总体而言比较全面,给后续具体政策的出台留下了空间和时间。在当前经济及复杂的汽车市场情况下,《实施方案》在尽可能的为汽车消费提供正向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回应了当前汽车消费中出现的问题。
关于第一条措施,即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郎学红表示,一段时间以来,地方对于老旧汽车报废采取了不同措施,有些地方存在政策退坡的现象。第一条措施实际上非常有针对性。
对于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方案中提到的“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措施,郎学红呼吁进行二手车税收改革。她建议,将二手车定义为一类商品征收增值税,而不是作为旧货流转征税。她认为,二手车作为一类商品流转对于经销主体或者企业主体来说,有利于保证二手车的品质,扩大融资渠道,利于二手车业务做大做强,增强消费者购买二手车的信心,做活汽车市场,从而带动新车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方案》的六条举措中,多次提到“有条件的地方”,比如第三条说到,“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等,郎学红表示,《实施方案》鼓励地方灵活落实消费鼓励政策,而不是搞一刀切,给后续在具体落实中的论证和执行保留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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